作者:杨华
很多年来,学术界和社会各界都流行一个看法,把国家治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归咎于“人治”,而解决之道是“法治”。至少从县域治理的经验看,问题没那么简单。历史上的“人治”,与其说是依靠人去治理,还不如说是依“礼”而治,而“礼”源自儒家经典、社会情理,它实际上是另一种制度形态。
在不唯GDP之后,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如何看待一个县委书记的政绩与能力,除了大家都能做到的考核过关之外,主要是“看变化”。很多地方的市委书记每年都要抽个时间带着下面的县委书记到各县区走走,叫“走两区,看变化”,就是到工业园区、城区去看看到底有哪些变化,激发县委书记们的比较意识、竞争意识、看齐意识。
这样,政令出中南海之后就不变形,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重视的事情上层层加码。这些事情就是常说的政治任务或中心工作,诸如党建、扶贫、环保等工作,地方政府对这些工作不能含糊,必须重视,必须做或者必须配合做,否则就是“政治不正确”。 到县域,县级党委政府要把党建、扶贫、环保等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对待,还要把它们当作政治资源,用于整合县域内其他部门、单位的资源。即县级党委政府会以某项工作为龙头、为抓手来统领县域内其他的工作,不仅其他工作要配合,还要通过该工作来带动其他工作。
十八大以后,以“党建+”的形式来做其他事情,会相对容易。比如,某村支书与村主任有矛盾,村主任不参与村支书搞的村级治理行动,但是如果村支书在村级治理中嵌入党建内容,作为党员的村主任就不得不参与和支持了。
县级政府要实现自己的意志,就容易将脱贫攻坚作为政治资源,以脱贫攻坚的名义整合相关资源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会比以一般政策的名义要容易得多。
县委书记要进行旧街改造,既要干部群众支持也要部门资金支持,思想动员工作难度大,而如果说搞“党建文化一条街”,工作就容易做多了。
跟扶贫、党建工作一样,生态环保、发展集体经济、乡村振兴工作都是很重要的政治资源,是基层体制内的政治正确。越是讲政治,就越要政治正确,以它们的名义开展工作,就越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县域内,作为块块的党委政府拥有最高权威并掌握最大权力,能够统领和整合全县资源;作为条条的政府部门则掌握专业资源,拥有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力。县域条块关系既有合作也有博弈。合作表现在块块对条线部门的权威支持,及条线部门对块块政策的拥护和贯彻。
县级主要领导有自己的意志、判断及关注重点,并不会轻易“上钩”,其注意力资源不会轻易倾斜。即便是领导予以“关注”了,也会对部门事务进行注意力“定级”:如有的非常重视,有的相对重视;有的长时期重视,有的短时期重视;有的会亲自盯着要求有回应,有的则交代下去而不再关注;
推动工作本身就不会消耗县级主要领导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样会有两个结果:一是他们推动的工作会增多。以前认为不重要、不紧迫的工作,他们也会通过做批示、出政策给予关注。这意味着,乡镇政治任务一大堆,事无巨细,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变得重要。二是干好事的能力增强,做错事的可能性也增加。由于没有部门的牵制和监督,许多大而无当、不计成本、消耗浪费、寅吃卯粮的政绩工程就可能堂而皇之接二连三地推出。
条块关系问题的核心是协调县级部门与县委县政府的关系。随着双方矛盾性减弱、一致性增强,条块关系演变成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关系。部门要支配乡镇,乡镇要自主,乡镇干部要“自救”,就会采取各种反制手段,如避责、形式主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