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大多数研究者对王安石及其变法持肯定态度,许多文章探索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分析。但改革开放以后,对于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却发生了分化,肯定和否定两种价值判断并立,评论的角度呈现多样化。

一是受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影响,认为王安石代表的阶级有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有些研究聚焦于王安石代表哪一个阶级的利益上面,认为变法派缺乏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因为其代表大地主集团反动势力的利益。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很多研究转向从变法措施自身存在的弊端去分析。一般认为,王安石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统治危机的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的矛盾。具体表现在,王安石变法中的经济改革过于激进而体制改革却裹足不前。范仲淹变法中的吏治改革失败,让王安石意识到了吏治改革是最不能触碰的底线,这个致命的失误成为新法失效的重要因素。 王宾:《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政治根源探讨》,《兰台世界》,2013年第36期,第32页。这一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影响较大的著作有邓广铭先生的《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漆侠先生的《王安石变法》,都对王安石变法的基本框架、内容及其意义做出分析、解释和评价。

二是从政府职能讨论,认为王安石变法是政府干预所致。这种观念将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归之于体制和法制的不匹配性。由于没有政府与民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保障,两者之间的交易自然也无法自由地按照商业规则来进行。王安石变法“一直维持由上端统筹支配”,这使得北宋不能在下端实现各种公平而自由地交换的局面。因此,有些研究将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与政府失灵联系到了一起。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对经济干预不仅未能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甚至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加剧了市场紊乱。此外,寻租现象的大量存在也从侧面佐证了政府失灵问题。变法的发生、发展和结果,俨然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市场与政府交替主导社会经济的景象,比如合理界定政府干预有效性边际的问题,从根本上进行政治改革以克服政府失灵的问题。 李昕、胥仕元:《由市场失灵到政府失灵——从政府干预经济角度谈王安石变法》,《邯郸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第87页。学者李明思从国家干预主义这一角度进行分析,发现国家干预经济成本太大、造成许多不良的后果是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第一,政府干预引发政府机构膨胀及政府运行成本的增加;第二,政府干预造成管理、决策成本增加;第三,政府行为的垄断性和官僚性给市场交易带来了更大的成本。

三是从发展环境角度分析,认为缺乏商业流通环境和市场运作机制,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马海涛、李将军认为,因为皇权不受节制、私人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服务部门(如商法、会计、保险、金融、民法等)得不到完善,国家与大资产者之间缺乏一个成熟的博弈机制,进而市场经济不能充分健康发展。如实行青苗法,官府贷款给百姓,却没有金融机构按照商业机制来运作。 马海涛、李将军:《王安石财政思想及其史鉴价值研究》,《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8期,第5页。

四是从政策决策和执行角度分析,有些学者认为,宋初权力与财富的分离,使改革成为可能的选择。通常情况下,既得利益者不肯放弃权力,本能地做出“与民争利”的政治选择。就像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资本天生具有对自由的渴望。商业资本具有对经济自由化的内在要求。它对于社会进步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依赖于自由竞争法则的确立。但王安石变法主张政府加强对经济的干预,恰恰与经济自由化的内在要求背道而驰。 侯河彬:《政府职能的错误定位——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之我见》,《商业文化》,2010年第4期,第85页。

从政策执行角度分析,执行不力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问题。清华大学教授梁小民认为,王安石变法动机不错,可惜效果并不好。变法最终失败的原因,除了遭到上层官僚集团顽固的反对之外,重要的一条是在执行过程中的扭曲。无论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当府库充盈后,变法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正面影响一直在弱化,当神宗亲自掌控变法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专制体制下的中央政府难以受到限制,新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得不到矫正,新法最终沦为政府增收的工具,专制权力又给腐败开了方便之门,致使政府失灵出现了必然性。

当然,当代学者也分析了王安石变法中人的因素。一些学者认为,用人不当导致变法的法规、措施在实施中走样。 宫春科:《王安石变法的教训》,《领导之友》,2016年第6期,第51页。姚治勋进一步指出,在变法过程中王安石排斥异己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是导致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张俊峰指出,在北宋时期,祥瑞、灾异等迷信学说对当时的政治、经济乃至军事等都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灾异说在当时“不仅成为攻击王安石变法的武器,而且也是导致王安石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也有很多学者对王安石变法成败的评价进行了反思。宋史学者李华瑞在为王安石及其变法正名的文章中认为,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污名化始于靖康时期,于宋理宗时期达到高潮,从南宋至晚清成为宣扬义利道德观念最具有说服力的“反面教材”,王安石也成为典型“喻于利”的“小人”。 李华瑞:《王安石变法失败了吗?——为王安石及其变法正名》,第19页。著名宋史专家邓广铭认为王安石是一个真正能够高瞻远瞩的战略家,提出了“新法的被推翻不等于新法的失败”的判断,他认为绝不能因为司马光推翻新法,就认为新法失败了。 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第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