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变法过程中,司马光、孙觉、李常、张戬、王子韶、吕公著、程颢、韩维等先后离开京城。熙宁三年,首相曾公亮以年老辞职,赵抃这位追求风度的副宰相也到杭州当官……当时形成了一种奇特的状况:在朝中,反对新法的人无法立足,出外当地方官;而新法要靠地方官落实,他们在地方上阻挠新法。以后发生的事证明,几乎每一部新法,在执行时都走了样。

因一封奏章差一点废除青苗法的韩琦,连判永兴军、相州、大名府(今河北大名)等。在地方,他每听到一项新法颁布,就连呼“泣血!泣血!”甚至“终日不食”。 漆侠:《王安石变法》,第198页。在对外关系上,韩琦一改从前的强硬立场而日趋软弱妥协。在宋和契丹在“划界”河东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时,韩琦上疏神宗,认为宋在边防策略上主动进攻、积极防御等“七事”致“契丹之疑”,吁请神宗去掉各项新法,并将契丹所疑之事,“如将官(法)之类,因而罢去”,以换取边境安宁。

反对变法的中坚力量是司马光,他一生坚定地反对新法。熙宁三年二月,他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他辖制的十一个州郡,公开不执行新法。熙宁四年四月九日,他见好友范镇因批评新法被罢官,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此,他退居洛阳编撰《资治通鉴》,时间长达15年。元丰八年,司马光上书称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五。。他回朝为相后,全面废除了新法。

先支持变法后来反对变法的代表人物是苏辙和韩维。我们将在本章“齐州烟云”一节分析苏辙,这里重点谈韩维。韩维(1017—1098),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以父荫为官,父亲去世后闭门不仕。后富弼安抚河东,辟为幕府;经欧阳修推荐为检讨、知太常礼院;以秘阁校理通判泾州。当时,宋神宗被封为淮阳郡王、颍王,韩维为王府记事参军,曾多次举荐王安石。宋神宗即位后,韩维历任龙图阁直学士、翰林学士、开封府知府和御史中丞等。起初,韩维支持变法,积极倡议新法;变法推行之后,他发现新法弊端很多,直言不讳批评新法,与王安石交恶,被贬往地方。绍圣二年,韩维被定为元祐党人,降为左朝议大夫,后被贬为崇信军节度副使,安置到均州居住。元符元年(1092)病逝。

前宰相富弼是非常有个性的人,他对新法的态度影响了很多人。熙宁二年二月,富弼拜左仆射、门下侍郎、同平章事。该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副相)。由于与王安石不和,不能共事,他多次称病告退。数十次上奏章请辞之后,宋神宗才同意他离开朝廷,并在临行前问:“谁接替你最合适?”富弼推荐文彦博,神宗沉默不语,很久才说:“王安石怎么样?”富弼也沉默不语。后来,富弼被授职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改任亳州。青苗法颁布后,富弼认为新法会造成财力聚集于朝廷,人心分散,坚持不执行。提举官赵济弹劾富弼不执行圣旨,侍御史邓绾又乞求交付有司审问处理。于是,富弼的显爵被剥除,以仆射判汝州。但王安石觉得处罚太轻,对皇帝说:“富弼虽受责罚,还不失于富贵。从前鲧由于违命被诛杀,共工由于貌似恭敬而内心傲狠被流放,富弼同时犯有这两条罪行,只夺去相位,又怎能阻止奸邪呢?”宋神宗不同意,仍派富弼去汝州任职。在就新职途中,富弼路过南都,访问老友张方平。他感慨地对张方平说:“知人甚难。”张方平说:“你说的是王安石吗?我认为了解他并不难。当年我有一次和他共办乡试,他把一切规矩都弄得乱七八糟,我就把他调离我的部下,不再理他。”富弼想到当初,自己不仅没有想办法调离王安石,反而主动离开,自觉难堪,又启程赶路。 林语堂:《苏东坡传》,第116页。富弼一直反对新法,他甚至说:“新法,臣下不知晓,不能在我的郡县实行。”后来他告老回乡,加拜司空,进封韩国公致仕。虽然居住在家,朝廷有大事,他都知无不言。郭逵征讨安南,他乞求诏令郭逵选择有利地位以便进退;星象发生变化,他请求广开言路,又请求尽快更改新法,解除百姓倒悬之急。虽然宋神宗没有全部采用,但眷念礼待没有减少。

像富弼一样反对新法的人很多,范纯仁是庆历改革主将范仲淹的儿子,但与父亲力推庆历改革不同,他反对新法。针对王安石变法急于求治,启用了一些新人,他上奏说,小人之言,听呢,好像还有可采用的价值,但照着办呢,必受其累。他们知小事而不知大事,目光短浅而无远虑。因为反对新法,范纯仁改迁河中府知府(今山西永济西),不久又调任成都路转运使。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执掌一路军、民、财、刑狱等权力。范纯仁到任后,命令所属州县一律不准推行新法。中央命令到了他的辖区,统统被拒之门外。王安石对这种破坏阻碍新法实施的行为非常气愤,上奏弹劾范纯仁。后来,宋神宗不得不把范纯仁派到庆州,去了西夏和北宋交战的前线。 杨硕:《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第128页。

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宋神宗是领导者。但宋神宗对保守派、反对派采用了一种非常宽容的态度。比如对司马光、韩琦、富弼、文彦博、冯京等朝廷重臣只是将他们调离中央,贬到地方。对其他反对者,最多只是贬官罚款。可以说,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官僚集团有意地抵制。这些人在各地反对新法,王安石不见得不知情,但迫于宋朝的国情,除了贬职之外,根本别无办法。与此相反,变法派吕惠卿守边时,大力推广了置将法等新法,还在元丰八年和绍圣三年取得了两次大的军事胜利。

亚当·斯密曾经批评这类现象,他说:“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一个棋子都有自己的运动规则,它们完全不同于立法机构挑选出来施加于它们的规则。如果两种规则配合默契,人类社会的游戏便会顺畅进行,并且很可能带来幸福和成功。如果它们相互对立或有所不同,游戏就会可悲地进行,人类社会必定会始终处在极大的混乱中。” 转引自[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