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研究已经成为西方汉学的一个重要议题。张呈忠
、何文国
、饶望京等对国外学者的观点进行了系统总结,为我们了解海外王安石研究的成果提供了重要的帮助,此节对以上几位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予以概述性地介绍。
根据美国学者刘易斯·A.马弗里克(Lewis A.Maverick)研究,第一个将王安石介绍到欧洲的是法国的耶稣会士、汉学家杜赫德(Du Halde)。
1735年,杜赫德在巴黎出版被誉为18世纪三大汉学著作之一的《中华帝国全志》,提及王安石与富弼关于天变的著名争论,把王安石描绘得非常负面,影响了很多人对王安石变法的看法。
其后,法国汉学家冯秉正(De Mailla)、德经(De Guignes)、雷慕沙(Jean Pierre Abel Rémusat)等,都对王安石变法持否定态度。
与这种评价有所不同的是19世纪中叶法国传教士古伯察(Evariste Régis Huc),他将王安石的主张和当时法国的社会主义思潮等同起来,认为“那些使得法国大众为之狂热,被看作人类理性进步之崇高结果的社会理论,大部分不过是天朝许多年前已经破碎的中式乌托邦”
。古伯察的《中华帝国纪行》中关于王安石的论述,影响甚广。
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学者对王安石的研究增多,更多地将王安石变法与社会主义思潮做比较,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加拿大人福开森(J.C.Ferguson)从学术上正面阐述王安石及其变法。他将王安石的改革方案分为四个方面:1.国家商业垄断;2.均税;3.军事组织;4.国家招募劳力。他认为王安石的改革方案体现的思想非常深刻,王安石为改革所发明的词汇被后来的一些改革者沿用。
穆四基(John Meskill)认为这篇文章标志着对王安石变法的现代“再发现”。
1908年,美国人荷马李(General Homer Lea)发表了《社会主义在中国是怎样失败的》,认为王安石是社会主义者,将社会主义原则传播到了整个国家,但王安石促使人适应社会主义原则的人性改造并没有如其所愿,原因在于民众没有准备好。
此时,西方学者更多地结合本国社会发展,对王安石作出了新的评价和思考。
1909年,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将王安石与马克思做了比较,认为二者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对自己的论断和宏图的可实施性很有信心;在追求目标上都很坚决;都对历史作出了新的偏执的解读;最后,动机都来自对普罗大众的同情。”同年,俄国汉学家伊凡诺夫出版了《王安石及其改革》,称王安石改革具有国家社会主义性质。这种分析影响了德国著名经济学家、社会学者马克斯·韦伯。在参阅了陈焕章和伊凡诺夫的著作之后,1915年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将王安石变法看作一场失败的理性化改革运动,其改革受到了“儒教徒”的反对,未能建立起合理化的军队组织和公共财政。
1931年,德国汉学家福兰阁(Otto Franke)将王莽和王安石的改革称之为国家社会主义,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王安石“所处时代与近代西洋的统治制度相类似”。
英国人威廉森(H.R.Williamson)非常推崇王安石,借王安石的主张来批评当时英国保守党的政策
,反映出经济危机背景下英国人对国家干预的诉求。
在这一时期,王安石还受到美国政治家华莱士(George Corley Wallace Jr)的青睐。华莱士曾阅读陈焕章的《孔门理财学》。在20世纪30年代任美国农业部部长后,他从王安石的青苗法中获得启示,在美国设立商品信贷公司,为农民提供农业贷款。他认为美国经济危机时发放农业贷款的做法,与青苗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对挽救美国经济起到了很大作用。
1944年,时任美国副总统的华莱士访华时称:“他(王安石)在1068年的重大困难之下所遭遇的问题,与罗斯福总统在1933年所遭遇的问题,虽然时代悬殊,几乎完全相同,而其所采取办法,也非常相似。”他强调两者的不同制度背景导致了不同的结果。
与此不同,1947年拉铁摩尔夫妇(E.Lattimore)在《中国简明史》中,否定了王安石理论的社会主义性质,认为王安石是要“在不消灭地主阶级原有结构的情况下,把农业生活和农业收入从地主手里转移到政府手里,王安石的用意并不在于国有制,而在于让国家的全体官僚人员进行垄断控制”
。
20世纪50年代以后,将王安石比作社会主义者的说法不再流行,这个时期王安石研究的学术水准有了很大提升。著名宋史专家、美籍华人刘子健撰写《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一书,认为王安石变法的目标是通过理想的官僚制来建立道德社会。
他指出:“新政对国家财政的促进远远大于带给人民的利益。”他将王安石的失败归结于官僚制的问题,“当这些官僚转变为巧取型的时候,新政所获得的就失去了”。新政的结果是集权主义的强化、绝对主义的增长以及官僚的腐败将北宋带入了危险境地。
20世纪70年代,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和赖肖尔(Edwin O.Reischauer)认为,王安石的一些改革措施,如低息信贷制度以及完全放弃劳役制等,显然在经济和行政上向前迈出了一步,而其他的措施例如调价、政府控制商品、集体担保和民兵制度只是以前制度的恢复和延续。
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汉学界对王安石的研究有了新的变化,引领这个变化的是美国著名宋史学者郝若贝(R obert Hartwell)。他将11世纪的中国学术潮流主要分为三类:古典主义(classicism)、道德教训主义(moral didacticism)和历史类比论(historical analogism)。所谓古典主义即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学,道德教训主义则是“二程”为代表的道学,历史类比论则是司马光为代表的史学。他认为古典主义表达了一种效法三代、对后古典历史(即三代以下)予以否决、力图重建一个故纸堆中的理想社会的愿望。
1982年,郝若贝发表《750—1550年间中国的人口、政治及社会转型》一文,奠定了美国宋史学界的“郝若贝模式”
。郝若贝的着眼点是精英身份的转变,认为宋代的主要统治阶层已经由唐代的世袭精英阶层发展到北宋的职业精英(官僚)阶层,再到南宋的地域精英(士绅家族)阶层。在王安石试图对中国政府的机关与政策进行广泛的制度变革的时候,“地方性的、亲属的、利益集团的、恩主与受庇护的以及意识形态关系的复杂混合体形成了派系”,派系的斗争导致了职业精英的衰落。
这种研究,奠定了其后20年美国学界对唐宋变革研究的理论框架和讨论模式。
1993年韩明士(Robert Hymes)和谢康伦(Conrad Schirokauer)主编《经世:宋代中国通向国家与社会之路》,基本理论框架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鲜明地体现了郝若贝模式的分析框架。
史乐民(Paul J.Smith)以1074—1224年四川的茶叶垄断及四川和青海之间的茶马贸易为主题,认为王安石新法是典型的“经济激进主义”,是一种直接通过专卖、政府企业和间接通过商税参与商品经济的模式,正是这种经济激进主义使变法最终堕落为横征暴敛。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分析框架下最具代表性的是包弼德(Peter K.Bol)。他认为:“王安石试图把政府与社会统一为一个整体,司马光则希望在政府的常规活动和人民追求物质利益的传统方式之间划出一条必要的界限。王安石希望打破私人财富的权威,司马光则为富人特殊的和必要的社会机能而辩护。”
也就是说,司马光的主张类似于“小国家、大社会”,而王安石的主张接近于“大国家、小社会”。借助这样一种分析框架,包弼德将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时代进行了两种区分:秦朝、新朝、北宋后期为王安石路线,汉唐、南宋、明清为司马光路线。由此可见,在这样的一个谱系中,司马光路线代表着一种正常的路线,而王安石路线则是极端的特例。
在日本研究王安石的学者中,影响最大的是内藤湖南(NaitōTorajirō)的唐宋变革论(或称“内藤—宫崎假说”)。他认为王安石变法代表了近代化的方向。这种看法与上面提到的郝若贝模式——南宋的地方士绅社会代表着社会发展的方向——恰好相反。
前者强调的是国家的权力,后者重视的是社会的建设;前者是战前日本国家主义色彩浓厚的表达,后者则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展现。
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从现代财税制度分析出发,把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归之于体制和法制的不匹配,导致王安石变法思想上和行动上的距离相去过远。他认为,新法推行政府与民间交易,但却不依商业体制进行,仍是传统的专制办法,通常没有好的结果。
崔瑞德、史乐民主编的《剑桥中国宋代史》(上卷)充分吸收了国内外王安石研究成果,分析了新法执行过程、问题及解决办法,认为变法推出的政策主要基于能否为国家发起的各项举措和皇帝的“拓边”行动筹集经费的考虑,导致新法“从经济再分配转变为榨取税收”
,最终被紧急财政状况和军事失败压垮。变法的财政化及政府对基层社会的破坏性入侵,不仅引起了保守派的激烈反对,而且也导致新法失去了“抑兼并”“促生产”的进取意义。
王安石研究已然成为西方汉学的一个重要课题。纵观近三百年来西方学者对王安石的介绍与研究的历程,不仅认识上不断丰富深化,而且产生了很多具有重要启发意义的成果。而从思想变迁的角度来看,每一时代对王安石的看法都深受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学者往往“以自己的场域为前提”。
西方学者对王安石变法问题的思考方式和解答,既有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也有需要反思之处,相信读者会做出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