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志武
“在中国‘子承父业’和美国‘通过上市由陌生职业经理人接管企业’这两种模式之间,不同国家也推出过其他折中办法。 “比如,在日本,如果创始人认为他儿子无能力接管企业,或者儿子不愿意接管,那么,他会在公司年轻人中物色一个能力最强的小伙子,先把一个女儿嫁给他,婚满一年后,再举行仪式把女婿正式收养为自己的儿子,让其改姓成为创始人的‘养子’。以后,就由这个‘女婿养子’成为家族的掌门人,并正式掌管企业。
按三井家族一位掌门人的话说,‘我宁可要女儿而不要儿子,因为有了女儿我可以选择我的儿子!’这句话概括了日本家族企业通过‘女婿养子’找继承人模式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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