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父亲的罪

我到亚利桑那州立监狱探视瑞奇和雷蒙·泰森,比起他们两年前劫狱救他们的父亲,还要费事得多。我在死囚牢房和瑞奇以及雷蒙见面的那天,正好是万圣节前夕,他们父亲的灵魂还徘徊在监狱之中,他在这间监狱待了将近20年。最后11年的时间,是因为逃狱时杀害守卫而被判无期徒刑。盖利·泰森是亚利桑那州立监狱最重要的居民,监狱帮派的领导人。后来他也成为监狱中最著名的逃犯。

监狱的环境非常优美,坐落在佛洛伦斯,是富有田园风味的亚利桑那州中最古老的城镇。监狱的高墙布满倒刺的铁丝网,和皮诺郡平坦扬尘的棉花田形成怪诞的对比。当我站在监狱守卫森严的大门旁(他们说那是“超级警戒”)。我几平无法穿过尘沙看到岗哨的高塔。在电影中看来可能颇有诗意,但是在真实的世界里,沙尘布满你的嘴唇和鼻孔,而且侵犯你的眼睛,直到获准进入超级警戒的干净走廊之中才得以解脱。

开车带我去监狱的是男孩的母亲——桃乐丝·泰森,以及监狱的新闻写作讲师——丹·狄克,他在发行监狱新闻报时和男孩的父亲成为朋友。泰森太太看起来很清瘦,不太说话,让我想起《歌德式美国人》中的太太,她因为协助逃狱计划而被起诉。丹·狄克有吟游诗人的味道,他打算撰写有关泰森的书,不过他是以发明谋生的。(他最新的发明是气体震动器,可以复制出人类说话的情形,他向我保证:“这个不会累的舌头每年有上亿元的市场。”)当我们开车穿越亚利桑那沙漠时,狄克不停地说着盖利·泰森的生活和他的丰功伟业(我很快就发现狄克有着“不会厌倦的舌头”好像他是为伟人写传记的权威作家。他知道盖利·泰森的每件事,并且用谦恭敬畏的语气叙说着他的事。

当车开进了佛洛伦斯(经过它的房车公园、一个晚上12美元的汽车旅馆以及它的棉花田),我觉得有如生活在戏里面。我在相关的审判文件和新闻报道中曾读过的人物,都不再是法律理论中的抽象角色。我们到达了监狱,桃乐丝·泰森哭了起来。“今天他们不让我和儿子见面,自从我被起诉之后,我只能和我的律师一起来。难道母亲不能在她的儿子被永远带走之前和他们度过最后的时光吗?”她擦了擦眼泪,生气地说:“你知道我再也无法要回这些时光,如果他们杀了雷蒙和瑞奇,我就什么都没有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如此努力奋斗的缘故,我不会任由他们把雷蒙和瑞奇从我身边带走的。”

丹·狄克显然想要改变谈话气氛,他指出劫狱中的重要地标:劫犯们在医院停车场换了车子后,选择走泥巴路离开镇上进入沙漠。然后(好像暗示正义的报应出现了),瑞奇和雷蒙·泰森最后在西班牙风格的法庭受审,并以劫狱行为判决有罪。在该州另一区的另一间法庭中,他们以大规模谋杀而被判有罪,并且被判于毒气室中执行死刑。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尘埃满天的秋日里来到亚利桑那州的原因。第二天一早,我要到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争取泰森兄弟的性命。言词辩论将在雷蒙21岁生日当天召开,而瑞奇只大他11个月。劫狱时他们俩都只有十几岁,我想要见见这两个年轻人,想要知道他们的故事,并且想了解是怎样的动机让他们参与这个在亚利桑那州史上最广为人知的集体越狱事件、大规模谋杀事件以及搜索犯人行动。

没有父亲的生活

故事的开始没有半点暴戾之气。就在泰森兄弟探视牢中父亲的其中一次,他们酝酿着和平的劫狱计划。在盖利坐牢的许多年之中,家人探监是每个礼拜的仪式性活动。

多年来,雷蒙、瑞奇和桃乐丝·泰森没有真正的父亲或丈夫——“家中的他”,他们只知道“牢里的他”。盖利在亚利桑那州立监狱中度过成年的所有时光。即使在他遇见桃乐丝并且与她结婚之前,他就已经因为持械抢劫服刑过两年。结婚不过几年,3个小孩很快地相继出生,盖利又因持械抢劫再度入狱。他用从地方兵工厂偷来的机关枪,抢了好几家商店。这次他必须服刑5年。这期间,桃乐丝每周都带男孩子们去探监看父亲。在拥挤的会客室里,他们祷告、玩闹、嬉笑。桃乐丝坚定地维系家庭,等待丈夫返家。

盖利获释后,的确给凝聚力很强的家庭带来了一段真正快乐的时光,佛洛伦斯的无尽等候和灰尘蔽天的旅途,盖利坐牢的污点,这些全都值得了。第二年,在男孩们记忆中,他们有了一个真正的父亲。盖利带着他的男孩子们(那时他们分别是8岁、7岁和6岁)钓鱼、打猎和露营。他们在家中喧闹,在户外爬树,做了所有父子应该一起做的事。

但是盖利的心中又起了坏念头,这次不过是开空头支票,却必须在牢中多待上些时日。即使这次只判6个月,盖利还是无法接受。可能因为这时候正和男孩子们以及桃乐丝享受天伦之乐,那种美好是他不曾想象过的。

他被带进牢中,但他知道他不会好好待着,他在等机会。而机会来到的速度比他期待中要快。通常当犯人要带到法庭进行诉讼程序时,都会有两个武装警察陪同。但是由于他们信任盖利,只有一个警察陪着他。从法院回来的路上,盖利制服了警察,杀了他还拿走他的枪。然后他拦路抢劫,要挟说要硬币打电话给朋友。他们很害怕地把皮夹和珠宝都掏出来。盖利却说他不需要这些东西,只要硬币就够了。他的气度为他赢得了“绅士强盗”的称号。

盖利再度被捕,而他的6个月徒刑判决变成了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瑞奇、雷蒙和桃乐丝再度失去了“家中的他”,这次要很久了。起初桃乐丝没有告诉她的9岁、8岁和7岁的儿子们。但是他们还是知道了。同学们之间流言飞语,最后他们的母亲对他们说了。当瑞奇了解到他的父亲不会很快回来,他把自己锁在卧房叫嚷着:“我要我的爸爸……”

男孩子们又重新调适没有父亲的家庭生活,他们长成了讨人喜欢的青少年,对打猎、钓鱼、汽车和女孩子充满兴趣。瑞奇在他祖父的加油站度过大部分的时光,成为小有名气的汽车专家。雷蒙做了许多不同的工作,从运砖头到安装开罐器。最后,他赚得足够的钱为自己买了一部车。唐尼在比萨店打零工,后来加入了海军。男孩子们之间很相亲相爱。桃乐丝教导他们,家庭最重要的是要彼此相爱,而且他们也彼此需要。瑞奇常帮助唐尼解决麻烦事情,唐尼是3个男孩中最任性的。很多时候弟弟们会去比萨店等唐尼,还帮他关门打烊,然后一起去找朋友喝酒或游泳。而这段时期桃乐丝在保险公司当秘书,以维持家中生计。

事实上,这些年的每个周末都要去看盖利。他们会住在桃乐丝的母亲家,因为她住在监狱附近。然后和盖利共度整个会客时间。男孩子们逐渐长大,他们有时也会单独前往去看盖利,或者也会有某个周末没有去,不过,桃乐丝仍然总是尽量让盖利演好父亲的角色。她告诉儿子每天生活的所有琐事,从拼字测验到买新鞋子。几年下来,她不断鼓励盖利教导、规范和赞扬他们。她支持他限制小孩开车的决定,并且顺从他赞成唐尼加入海军的意见。盖利很自然地扮演他的角色,他以儿子们为荣,也为监狱生活的沉闷无聊而悔不当初。他坚强的意志力和处理事务的完美技巧让他对他的儿子们产生影响,也为他自己找到出路。

男孩子们当然有他们共同的麻烦,但是比起父亲的遭遇,那就不算什么。瑞奇和雷蒙有一次在他们家附近的墨西哥食品店中偷了几瓶啤酒,他们被抓到,被罚去清扫高速公路上好几公里长的垃圾。

哥哥唐尼想当律师。他最早是想成为警察或联邦调查局的职员。他到亚利桑那中央学院去上课,有个指导教师就是个退休警察,还曾逮捕过他父亲两次。盖利觉得他的大儿子想往司法界发展是值得骄傲的事,“你想做什么,或是你选了哪一边都不要紧,”他告诉他的儿子,“只要你尽自己的力量去做就对了。”而瑞奇和雷蒙的未来则是充满疑问。因为他们的生活笼罩在了他们父亲坐牢的现实中。

探监看父亲仍不间断地继续着。愈来愈多的谈话内容提到盖利获得假释的可能很渺茫。虽然朋友们说要提供工作,包括政治人物也承诺要关切此事,但是什么也没发生。有好几次男孩们几乎相信就要得到假释或减刑了,可是现实却让他们的希望破灭。没有人会为输了4次官司,还杀人越狱的犯人冒险一试。

盖利是充满活力的人,他最痛恨的就是等待,而等待却是囚犯必须做的事。他们等待、数日子,并且心怀希望。他们学会写答辩状,还写上诉状,然后继续等待,有些囚犯会计划越狱。每件越狱行动背后都有上千个计划。但是盖利并不是这种梦想家,他想要出去,而且他付诸了行动。

他做的第一步就是要脱离“越狱疑犯”的黑名单,并且脱离最高度的安全警戒,也就是建立起狱方对他的信任。当某些年轻的犯人进行狱中抗议活动时,盖利会站在狱方那一边,并且协助镇压抗议活动。这件事使得报纸、电视和康乐会都认为他是模范犯人,因此他有权在室外的游乐区和家人见面。每周的探监活动成了户外野餐:烤肉、兰姆酒、柠檬水和笑声。这也养大了这家人的胃口,他们知道只有离开监狱,他们才能更加亲密地在一起,才能获得满足。谈话的内容都在说团圆重聚的事。开始只是说笑着有一天要到国外相见,很快地笑话成了正经事。他们渐渐形成共识:男孩要帮父亲越狱,必须为盖利·泰森想个离开监狱的办法,至少片刻也好,以前他就曾离开过两次。这次必须潜逃出国:亚利桑那州立监狱距离墨西哥边境只有两小时的路程。他们计划要在夏天逃脱。

越狱

计划很快付诸行动,就在1978年7月中某个炎热夏天的探监日,泰森兄弟3个来到佛洛伦斯,带着经年不变的餐篮。但是有两个地方与以往不同:桃乐丝没和他们在一起,而且在餐篮中取代烤鸡和兰姆蛋糕的是一篮子的手枪和霰弹枪。

男孩子们很小心地制定了劫狱计划。他们带着武器;霰弹枪事先已被分解成好几段,并且还在地方医院停车场安排了一部空车子。他们知道有风险,他们可能不会成功。但是,他们没有选择。如果他们成功了,他们可以和父亲在一起,而且很自由。如果他们没有成功。他们也会和父亲在一起,不过是在牢里。

当然还有其他的危险,可能会有枪战,他们会被枪打死,他们的父亲也可能会死掉。但是父亲向他们保证,没有人会受伤,“你有越多的火力,”他告诉他们,“你越不可能使用它。”

“我们告诉爸爸,”雷蒙说,“我们只会在一种情况下开枪,就是没有人会受伤的情况。”

盖利向儿子们保证:“我们会在不开火也不会受伤的状况下逃出去,而且一旦到了外头,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我知道到时候会怎样。我曾经这么做过。”他是曾逃出去过,可是他从来没有真的成功过,不过孩子们并不怀疑他的话。他们相信他的人,也相信他的心。对他们而言,他不是杀人者。是有个警察曾经在混战中意外丧生,但那绝对不是故意的,他们的父亲不会做那样的事。

当孩子长大,盖利慢慢告诉他们,他所犯的罪行都是秘密训练中被赋予的“任务”,全部都是最高机密。他告诉他们,他希望男孩们可以理解他这些麻烦背后的原因。他们相信这个鬼话,就像他们相信父亲所说的任何其他事情一样。“没有人会中枪”他们的父亲向他们保证着。

他们的父亲是对的——至少是逃狱的那部分,没有阻碍也没有用掉一颗子弹。雷蒙在野餐区和他的父亲见面,瑞奇和唐尼带着餐篮在会客室等候。还有个事先的安排,就是盖利的一个杀人犯朋友——伦狄·格林纳瓦,他在隔壁的控制室中。虽然他的记录不好,但他仍然受到狱方信赖。(“杀人犯最受信赖”这是老囚犯观察得出的心得。)当房间里所有探监来访的人都离开时,男孩们拿出霰弹枪把警察逼到角落。很快地男孩们把枪丢给格林纳瓦,雷蒙和盖利在走廊上加入了他们。

有两个警察冲出来,立刻就被命令趴在地上。有个人想要打开皮带上的对讲机时,被盖利看到了,他赶着要到雷蒙那边去。“只要你碰一下对讲机,你们全都会没命!”盖利提出警告,还命令这名警察把对讲机丢到地板上滑过来。

警察们很快地全被赶到了贮藏室,还有些受到惊吓的来访者也一样,他们本不巧地撞见这场戏。锁上门,关上灯,这5个人装着没事的模样走出前门。

在前面控制塔上的警卫注意到办公室的对讲机不通。当他要使用对讲机时,他见到5个人走出大门,其中一个还拿钥匙开门,在探亲日这似乎很平常。他们搭上绿色的福特汽车开上公路。警察花了几分钟修理对讲机之后,他高喊着找来在下面守卫的警察,要他去检查一下办公室。这个时候贮藏室的警察们已经用被丢弃的铁管将天花板撬开一个洞,并且撬开了门锁。警铃大响。但是泰森家人和格林纳瓦已经离开了。绿色福特汽车后来被发现丢弃在了附近医院的停车场。

收音机和电视大肆报道这件胆大妄为的越狱新闻,于是通缉行动开始了。被追捕的人背向沙漠西行。他们坐着白色的林肯汽车,车是乔叔叔提供的,他是个大坏蛋,他的职业是从墨西哥进口大麻。但是那车子的轮胎很不中用,其中一个隔天就没气了,他们换了备用胎。那天深夜,就在优玛北方的沙漠中,另一个轮胎也没气了,这次已经没有备用胎可用。

沙漠中的谋杀事件

那天傍晚,约翰·莱恩从洛杉矶回到家里。他驻扎在优马北方的海军的对空基地,他将准备和他的家人前往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镇。他15岁的侄女泰瑞莎已经在他们家玩了一个礼拜,这次也准备一起上路并在途中的拉斯维加斯下车。他们准备当晚就出发以避开沙漠白天中的热气。

他的妻子唐娜烫了最后一件衣服,两岁大的克里斯也入睡了。约翰和他的朋友尼克把行李装上橙色的马自达轿车。最后,这家人的行李、约翰的枪以及小娃娃全都上了车,他们大约在10点半时上路,向北行驶。

约莫一小时后,有个挥着臂膀的人影在约翰车前灯处出现了。起初约翰开了过去,后来他停了车,退回到那辆林肯轿车旁。4个带着枪的男人身影出现了。其中一个命令莱恩全家下车,要他们全部到林肯轿车的后座去,其中两个和他们一起坐上了这辆车,其他的人则坐上了马自达。

林肯轿车又开了几里路,然后转到一条石子路上,马自达车跟随其后。盖利停下林肯轿车,告诉格林纳瓦把车开到后头来让车箱对着车箱。莱恩全家被赶下车,然后那两个男人开始清理马自达车上的行李,并把他们的枪放进去,然后把莱恩家的行李丢到林肯轿车上。沙漠中,只有枪管碰撞和行李落下的声音打破了寂静。

然后盖利和格林纳瓦上了林肯轿车,开了60多米,驶入沙漠之中。他们对引擎开了几枪,然后要男孩们把莱恩家人带上林肯轿车。在他们都坐好了之后,盖利转过来对瑞奇说:“你们几个男孩回到马自达那边去拿水壶。”雷蒙和瑞奇这下子可安心了,认为莱恩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水存活,等候救援的到来。

唐尼、瑞奇和雷蒙安静地穿过黑色沙漠的夜晚走回车边。他们从马自达的车上拿到水壶,准备要拿过去,突然间他们听到霰弹枪的枪声,黑夜中还可以看见开火的火光,他们吓呆了。好像持续了很久很久,然后,四周又安静了下来。

盖利和格林纳瓦模糊的身影,渐渐在路上清晰了起来。当他们接近时,男孩们可以看见他们脸上的表情、汗水和他们手臂上吊着的霰弹枪。盖利看着瑞奇的眼睛说:“除掉林肯汽车的确很困难。”此外没有一句话,他们上了车。

男孩们不可置信地像哑巴一样。他们刚看到了他们的父亲杀了一家子的人,父亲、母亲、小宝宝和侄女,没有任何理由。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想、怎么感觉。因为恐惧,他们呆坐在橙色马自达车上,格林纳瓦就这么载着他们离开。

车向北开时,路上空无一人,很快地他们开始想着他们看到的事,以及他们参与的事。“我们拿了他们的车,”雷蒙想着。“为什么他们必须死呢?”他们心中充满厌恶和害怕。

他们知道会有人查询莱恩家人的下落的,这是迟早的事。第二天早上,他们在小镇的杂货店铺前停车,买了 6罐银色的喷漆,不过,就算为车子喷上银漆也只是暂时之计,他们需要另一辆车。

格林纳瓦想到有个人可以试一试,他以前的女友就住在福来镇附近。他们小心翼翼地开车,并尽量记下他们走过的路。

隔天早上他们开到多尼公园,就在福来镇的东边。他们因为一路上提心吊胆而饥肠辘辘,于是到市场买了些热狗和豆子。当他们出来时注意到有条老旧的泥巴路,可以穿越主要干道。他们沿着小路上了山丘,看到有个无人而且有松树林围绕的隐蔽营地,于是就在那里等着天黑。

当晚,格林纳瓦敲响了凯西的家门。他想要她儿子的货车,但是那辆车车况很糟糕。她答应他明天早上就买辆车给他,她和唐尼到福来镇,同时由格林纳瓦在凯西家陪她的孙儿。最后,唐尼在“疯狂阿尔”的店里看了蓝色货车,凯西也到银行借了钱。

货车要晚一点才可以拿,所以他们开车回去接格林纳瓦,给了他枪支和弹药,然后,在泥巴路上把他放下车。唐尼留在车上和凯西一起去取货车。路上她转过头来问他怎么了。“我非常累,我好想睡个长觉,”唐尼回答说,“我们把爸爸接出来,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了。”他靠着椅背,慢慢地进入梦乡。她开着车在车厂把他放下来。

现在他们拿到货车了,可以继续上路,但是首先得把马自达留下来。他们把马自达藏在枯树后,并且用松枝覆盖住,然后他们就往科罗拉多州的边境前进。

蜜月中的恋人

几乎在同时,另一部车也前往科罗拉多。玛琴和詹姆斯刚在德州举行婚礼。他们计划在科罗拉多的树林中度蜜月,而在此之前,要到丹佛观看野马队和牛仔队的橄榄球赛。8月5日婚礼当天的早上,玛琴的父亲给了她100块美金。拿了钱之后,这对夫妻开着他们银蓝色旅行车上路了。

8月8日,玛琴打电话给他的父亲,说他们要到科罗拉多州南佛克镇附近去钓鱼,玩几天。几天之后有人看到他们在南佛克附近的超级市场购买补给品,那是这对蜜月中的新婚夫妇最后一次被人看见。他们在球场的座位也是空的。

8月9日,3个全身污泥、浑身湿透了的男人,走进同一家超市。他们买了几条香烟,然后用一张100元钞票付了账。那天稍晚一些的时候,在科罗拉多州柯堤兹镇的雪佛莱车厂,有个体格魁梧的男人丢下蓝色的货车在那里修理,然后和其他几个人开着银蓝色的旅行车离开,就再也没有回来取他的货车。

无人确知,走进南佛克镇那家超市的那些人,是否是“泰森帮”那群人,也不知道“泰森帮”有没有遇到那对蜜月新婚夫妇。我们只知道4个小时之后,两具已经腐烂的尸体在卡宾森溪附近被发现。尸体上有一部分已覆盖着白雪。一罐鱼饵、一副眼镜和一只新婚戒指就在附近。两个人的致命伤都是自后脑射穿的子弹。警察认为是盖利·泰森杀了他们两人并开走他们的旅行车。

追捕

就在那些男人在科罗拉多南佛克镇附近的超市被看到的时候,亚利桑那州警方在优玛发现莱恩一家人。母亲和婴儿陈尸在林肯轿车内,是被射杀的。约翰·莱恩躺在汽车旁的地上。泰瑞莎不见了,他们猜她已被泰森父子挟持或者被强暴了。几天之后她的尸体被发现。她的臀部中了一枪,她打算爬到主要道路上却因失血过多而死。那只狗躺在她身边几米远的地方,因脱水而干死了。

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罪行震惊了警界。针对这次大胆的越狱,警方是既恐惧又佩服。现在有了大改变,厌恶和痛恨取代了佩服。媒体形容这些罪行是“疯狂大屠杀”、“死亡狂歌”和“执行死刑的仪式”。这群嫌疑犯被描述成“疯狂杀人犯”和“亡命之徒”。有些人不愿在夜间开车,直到泰森父子和格林纳瓦被抓为止。

警察的压力加重了,他们加倍努力追踪泰森父子的下落。于是亚利桑那州史上最大规模的搜索行动展开了:巡逻车、直升机、警犬、路口临检,密布的联络网,上百份联邦及州的公文迫使官员们全天工作追捕“泰森帮”。

加诸泰森父子身上的压力也增大了。他们坐在逃亡以来更换的第五辆车内,不过他们得在公路上度过每分钟,还要担心四处巡逻的警察认出他们。他们因为疲倦而变得呆滞,钱也花光了。

盖利决定马上逃到墨西哥去,即使穿过边境检查哨的风险很大。

8月11日夜晚,3个警察配置在卡萨格兰德南方,架设路障进行临检工作。2点58分,有一辆旅行车接近,突然向他们开火,把警车打了两个洞,然后旅行车立即加速冲过路障。警察跳上警车,追赶旅行车,爬上了小山丘,穿越道路,车速超过了100公里,一辆警车闪过同行的警车,以便让第三个警官使用霰弹枪。他在高速行驶的旅行车四周来回开了好多枪。

然后,警察慢慢停止开枪,他们传呼随时待命的直升机。他们知道在路的那一头还会有第二道检查哨,不过泰森父子并不知道。两个检查哨之间有一小段空当,负责从车后窗向外射击的盖利认为他可以成功,但是开车的唐尼看到了第二道路障,他加速冲过,但是还没到达就有4发子弹从路边警车中射出,打穿了他的头。旅行车突然转向,冲出路面,扬起漫天尘埃,停在沙漠中。盖利叫着:“各自保命快逃。”然后跑进沙漠中。瑞奇、雷蒙和格林纳瓦也跟着跑开。有个警察看到格林纳瓦模糊的身影,他开了一枪,瑞奇、雷蒙和格林纳瓦倒在路上。盖利继续跑,逐渐在黑暗中消失了身影。

警察小心地趋近旅行车旁,他们发现了唐尼,他的身体陷在驾驶座中,仍有呼吸,但是因为头部中枪命意识模糊。他们把他铐上,呼叫卡萨格兰德的救护车,并且在搬离旅行车上所有枪械之后送他离开。那时是早上3点15分,阿兹特克救护中心收到急救电话。3点40分,救护车到达,车灯照亮临检路障的现场,警报器响个不停。但是司机和医生在检察哨那里等了 5个小时,等到他们最后获准去看唐尼时已经是9点10分,他已经死了。

在警察们对旅行车进行第一次搜查之后不久,有着强力照明灯的直升机到了。可以看到有两个男人躺在一起,不远处还躺着一个人,他们命令最近处的那个人站起来,举起手走到警察这边来。那是瑞奇,身上溅满他哥哥的鲜血。

接下来雷蒙被命令站起来。就在他要被铐上手铐时,他告诉警察他的衬衫下面肩膀上的皮套里有一把手枪。他们拿走了枪,铐上了他的双手。有两个警察走到躺在沙漠中的格林纳瓦那里。他们绑起他,把他带到检查哨。在这3个男人倒下的沙漠中,他们发现了另一把手枪。

他们拿枪抵着瑞奇的后脑,另一把手枪枪管放进他的嘴里。他的衣服已经被小刀割碎了。他们拉着他的头发将他拖进警车里,他被3个警察围着讯问,就那样光着身子打着哆嗦问了5个小时。当他勉强可以说话时,他们问他:“你想看看你那快死的哥哥吗?”提示十分明显:如果他不招供,他会被开枪打死。唐尼流着血,意识模糊,除非他的弟弟们肯招认,否则不会对他用药和医治。最后,瑞奇招供,他参与了逃越边境的行为。雷蒙所受到的待遇也是一样。

天亮时,警察把这两个男孩子送到皮诺郡立监狱,给他们披上毛毯遮蔽赤裸的身子,以便面对等候猎物许久的记者。{29}

桃乐丝·泰森是从电台欢呼般的播报声中,得知围捕枪战以及她大儿子死了的消息的。

大约有一个星期都没找到盖利·泰森的行踪。超过500名配枪的自愿武装人员翻遍了枪战处附近的沙漠,找寻那名最主要的逃犯。霹雳小组直升机机队低飞着搜寻被废弃的矿坑和洞穴。警犬也出动了。已经退休了的80岁老将被找回来寻找逃犯。他们还请了精神战术专家来咨询。喧腾热闹的气氛围绕在搜索行动中。到处有谣言说在哪里看见盖利出没。从大峡谷到墨西哥,数十个地区电台竞相报道。警察设了“热线电话”,处理千百个来电。他被“锁定”在犹他州,搜索行动在那里展开。其次是梭图斯山脉。他们派遣登山队和骑兵进入山区,在一个礼拜的紧张气氛和地毯式搜索后,他们逐渐减少调遣的人力,瑞奇和雷蒙心中有一线希望,希望他们的父亲可以活着走出那个群蛇出没的地区,并且获得自由。

但是,当大多数的自愿武装人员回家之后几天,有个帕帕果印第安人在树林草丛里闻到一股恶臭的气味,那是已经腐烂得很厉害的尸体。警察来了,就尸体残余的部分辨认出那就是盖利·泰森的尸体。他在沙漠中藏身,在距离检查哨北方不到1公里处。8月的酷热对他而言似乎太难以承受。他的终点是在帕帕果印第安保留区,他躺在灌木丛中,头边还有榨干的仙人掌果子。只差几米,就可以到达他想要的水源。在他身体下方是约翰·莱恩的枪,枪身被埋在沙中。盖利·泰森死亡之处离他逃出的监狱还不到50公里。搜索行动结束了,根本没用上枪弹,干燥、灼热和孤寂的沙漠帮了这次行动的大忙。在远方的加州,报纸头条写着“泰森死了”。桃乐丝·泰森相信他被发现时是活着的,但是被自愿武装人员杀死了。

协商失败

自从开始逃亡,尤其是发现莱恩父子之后,追捕“泰森帮”成为了报纸的头条。媒体把他们和“曼森帮”、“波士顿锁喉手”以及“谋杀会社”等等犯罪团体相提并论。他们的越狱行为动摇了监狱制度:监狱狱长被解聘了。终身监禁犯人的优待方案被撤销。还有件事也被揭露出来了,监狱中的官员早在5个月前就收到泰森可能越狱的警告,但是在通过4项测谎试验之后,依然允许他享有优待方案。

现在刑事被告中有人死了,公众的愤怒全部都集中在那些还活着的人身上。到底是谁做了这些事,竟然连还蹒跚学步的婴儿也不放过,对此还有人认为:“如果他们不让盖利和格林纳瓦跑出来,就不会发生任何事。”这些都是合理的解释。媒体要求使用毒气室。有篇社论甚至对泰森家中有两人活着被抓而表示愤怒。可能是感受到众人的情绪,或者只是因为绝望,瑞奇从郡立监狱逃跑了,他自由了15个小时,新闻报道说他的逃狱使亚利桑那州民十分愤怒和害怕。但是,瑞奇很快在棉花田中被警犬发现了。他被那些警犬咬了3口,终于屈服了。“那真是些恶狗,”他回监狱时喃喃自语着。

不久之后,雷蒙、瑞奇和格林纳瓦在皮诺郡受审,并且被判协助越狱罪和伤害罪成立。当接近优玛郡杀人案审判期限时,每家报纸的报道都提到了去年夏季的杀人事件,这又再度激起众怒。

因为这样的背景,法庭指定的瑞奇和雷蒙的辩护律师绝望地试图进行协商。他们的王牌是因为格林纳瓦会被单独另案审判。格林纳瓦是杀人犯,过去也曾犯过谋杀罪(逃狱前正在为该罪名服刑),因此他成为政府最重视的犯人,但是因为格林纳瓦不能被强迫在对他的审判中给自己作证,所以莱恩惨案仅有的证人就是瑞奇和雷蒙。也有可能是检察官觉得这两个男孩所做的事还不至于进毒气室,所以愿意进行认罪协商。

无论如何,交易达成了,瑞奇和雷蒙在格林纳瓦的审判上作证,以交换州政府的承诺不判处死刑。两个男孩子根据协商的内容,和检察官以及格林纳瓦的辩护人自由谈话,他们的律师则将注意力移转到其他案子上。但是外界充满不满的声浪,说这两个男孩“获释了”报纸上的社论批评那些进行认罪协商的检察官。

对格林纳瓦的审判自1979年2月开始。检察官在第一次陈述中表示,泰森兄弟将出庭作证,并把焦点集中在法庭上。但是媒体提醒众人,这两个男孩可能不会以杀人罪判决死刑。显然瑞奇和雷蒙被判终身监禁是不够的,这样对他们太宽大了。支持认罪协商的少数人,也因为报纸不断报道残忍的犯罪细节而改变了主意。

当雷蒙最后站起来宣示作证要说出“真相,全部真相,而且只说真相”时,他已经准备要指证那晚在优玛附近沙漠发生的事,那是格林纳瓦受审的惟一实证。认罪协商中要求雷蒙“在就所指控的罪名审讯中作证指出,1978年8月1日,约翰·莱恩一家人……被杀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因为雷蒙已经接受过隔离审讯,他的协助越狱也被判有罪,所以他作证说格林纳瓦是独自犯下杀人罪的。

但是检察官一开始就问他的劫狱计划:有没有其他人涉案,他们又负责些什么事。雷蒙拒绝回答,他并不清楚为什么会被问到这些,可能是因为检察官想要给陪审团“完整的情节”,可能是想套出不为人知的共犯,或者可能是他认为雷蒙不会回答这些问题。但是为什么雷蒙以及后来的瑞奇会拒绝回答,其原因是清楚而且合理的。他们不想把帮助他们越狱的人供出来,或许是不想使他们母亲被起诉。

法官宣布格林纳瓦案的审判无效,认罪协商交易也一并遭到撤销。这下子瑞奇和雷蒙的辩护律师得在两个星期内准备对谋杀罪的审判。

审判谋杀案

2月20日的早上,律师们站在道格拉斯·凯迪法官面前。审判开始之前,媒体制造了紧张的气氛,其中有两篇刊登在 《优玛太阳日报》的社论提到,该名法官曾表示这件案子“不应该被报道”。瑞奇的律师主张这件审判应该移交到本州其他地区进行,这项申请被驳回了。他接着主张至少应该暂缓开庭,直到陪审员们不再受媒体的影响。这次申请同样被驳回了。他还打算说服法庭,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照片不应该在陪审员间传阅,虽然照片中林肯轿车上布满血迹的座位被当作证据。

泰森兄弟在优玛谋杀案的审判是分开进行的。法官先审理瑞奇的部分3他面对8个女士和4个男士的陪审团,他们应该都看过《优玛太阳日报》有个女士坦承在审判之前就认为瑞奇有罪。”我只记得一件事,那个婴孩被杀了。这个婴孩无法指认任何人啊,而若不是这个婴孩被杀,可能我也不会感触这么深。”但法官相信她可以“把个人意见放在一边”,只根据审判中的证据来作决定。其他陪审员也表达了类似深恶痛绝的看法,却也都坐上了陪审席。这实在不是个好的开始。

证人就像在低成本侦探电影中用旧了的破道具。有个人名叫“乔·泰森叔叔”刚离开州立监狱,他因为协助进口大麻而被判刑。他说他的“生意”是在亚利桑那和西岸之间利用旧车运送大麻。旧车都是他偶然买来的,并且都在用完之后丢弃掉了。其中一辆就是林肯轿车,有两个轮胎曾经因为磨损得太厉害而在24小时之内接连爆胎。他作证指出,他提供给盖利等人那辆林肯轿车逃跑,是希望交换“墨西哥黑手党”的承诺,以说服某个可能的潜在证人不要在走私大麻案中指证他。

审判很快开始详尽陈述那些残忍的事实。医生的鉴定证词指出射向莱恩家人的子弹数量、弹着点和间距,他还展示了染血的座位,这些滔天罪行的可怕印象,深深烙印在每个陪审员的心中。警察、州长代表以及探长也作证描述这项恶行。而即使有些疑点,例如哪个警察在哪里捡到什么枪以及如何处置,在陪审团心中,却不认为是警察有渎职嫌疑,而是认为泰森父子的火力实在太庞大了。有一大堆武器作为证据,似乎是最明显的事实证明。

瑞奇并没有作证,但是检察官却对陪审团详述了他的自白。“这全都是值得的,”检察官如此转述,“只为了和父亲共处10〜12天,这些全都是值得的。”瑞奇曾经告诉警察,没有人会受到伤害。这些事情都应该不会发生的。

整个审判,瑞奇都带着紧张的笑脸坐在法庭上。瑞奇的律师想要冲淡他的这种微笑带来的不好的印象,他传唤曾雇用过瑞奇好几年的屋顶建筑商——豪威尔先生,他解释说,瑞奇曾带过牙齿矫正器,而当他承受压力吋“他看起来像是在笑,其实他一点笑意也没有”。豪威尔先生、泰森太太的老板、朋友以及邻居们都指证说,瑞奇是个“乖孩子”诚实、勤奋,而且从不使用暴力。但是这些证据都太迟而没有力量。大量的证词,以及根据亚利桑那州法律,瑞奇只要参与越狱就可以一同被判谋杀罪,这就足以说服陪审团了。陪审团退席进行讨论,当天回到法庭之后,陪审团全体一致判定罪名成立。雷蒙的审判随即进行,结果也是一样。

从头到尾,桃乐丝都坐在法庭里,她尽可能四处借贷为儿子提供支持。她对家庭的挚爱遭到严厉的试炼。她的儿子们协助爸爸越狱,因为他们爱他,而后来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是他们能控制的。问题是,如果男孩子们在医院的停车场把他们的父亲留下,如果“乔叔叔”还有备胎,如果盖利·泰森仍然活着,就可以代替他的儿子们面对这整个社会的愤怒。

惩罚

现在战场转到了另一个地方,赌注更大而且结果更难预料。在亚利桑那州,当陪审团认定有罪之后,法官就有量刑的权力。两兄弟走到凯迪法官的面前,分别被认定犯有4项谋杀罪、3项劫持罪和2项抢劫罪以及盗窃汽车罪。不过,在亚利桑那州,谋杀罪是惟一可能被判死刑的罪名。为了作此判决,法官必须就犯罪情节之“严重”或“轻微”予以认定,并且判定必须是严重的而非是轻微的。桃乐丝·泰森希望,既然瑞奇或雷蒙都没有实际杀人,或许法官会判他们无期徒刑。(在美国过去25年以来,从来没有以杀人罪名判处不曾亲自杀人的犯人死刑的先例。)

但是检察官不再需要履行不要求判处死刑的协商承诺,于是他请求从重量刑。判决前的审判变成了公开说明会,详尽描述了杀害科罗拉多州年轻蜜月夫妻的残忍经过。新娘的父亲站在证人席上,当被问及有没有小孩时,他回答说:“我剩下一个孩子。”南佛克镇超市的售货员记得玛琴“十分美丽,不只是外表上而已,她的脸上有着光彩,你不会忘记她的”。然后接下来叙述可怕的故事,她颈部后方的弹孔就像黑道的惯用手法,当警方发现她时,骨头已被动物咬断,支离破碎地拖到小溪旁,这真是个可怕的悲剧,让任何听众都义愤填膺。但是杀人犯不在法庭里:盖利·泰森死了,而格林纳瓦在他自己的地狱中受煎熬。取而代之的,是两个衣着整齐的年轻人坐在那里,必须为不是自己所造成的行为承担后果,若以某种方式来看,他们其实也是受害者。

8个为瑞奇和雷蒙作证的证人出场,每个人都强调这两个男孩天性温和而且深爱着他们的父亲。他们的姑姑细述着当年她偶然倒车撞到雷蒙的新车,他却只是很有礼貌地为她移动了她的车子。朋友们和邻居们说这两个男孩是如何帮忙架设壁炉和修理车子,却拒绝报酬。而最后,曾在狱中和盖利·泰森过从甚密的新闻写作老师丹·狄克,他说盖利很聪明,很会处理犯人和狱吏的关系,而且他想尽办法要逃出监狱。

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泰森兄弟会被判终身监禁。监护官强烈建议格林纳瓦应该送进毒气室,他们形容他是“对人性的恐怖威胁”,却对这两个男孩是否“判决死刑或从轻量刑”犹豫不决,于是什么建议案也没有提出。但是各报社论纷纷要求把他们送进毒气室:“没有其他的惩罚能够满足亚利桑那州人民对这两个人的报复心。”众人的这种期待令人无法忍受。瑞奇感触良多地说:“我不想唐尼死掉,但是我很高兴他不用像我们一样经历这些。”

1979年3月29日,瑞奇和雷蒙并肩站在凯迪法官面前聆听判决。法官首先宣读他对事实的特别裁定。这时候男孩们知道他们成了父亲的代罪羔羊。法官认定3个“加重情节”每件谋杀案都构成“对他人的死亡威胁”(对其他3个受害人),杀人是为了取得有价值的东西(汽车),而方式“极为邪恶且残酷”。瑞奇和雷蒙自己并未杀人的这个事实,法官几乎不予理会:他们被定罪的理论依据是“替代责任”,为其他共犯的罪行负责,这理论使法官看不见这两个男孩和他们的父亲的差异。他们没有不良记录,他们还年轻,他们的犯罪情节远不及他们父亲的残暴罪行,但是尽管如此,法官却判定将他们送进毒气室执行死刑。他们要为他们的父亲和朋友的罪行而受死。

“野蛮粗暴,残忍无情”

长久以来,我坚持主张废除死刑,从高中参加辩论队与对手争辩开始,我的立场就十分坚定:“我坚持死刑必须废除。”(关于这个主题的第一场辩论内容,我还留了下来。卡片上写着:绝大多数的杀人犯其实是环境造成的,所以我希望废除这种剥夺生命的“极刑”。)在大学时,我也以这个主题写了篇报告。当我进入法学院,我写信给以色列的总理,要求即使是阿德夫·艾希曼(1906〜1962,德国战犯,因为参与德国屠杀犹太人的活动而被以色列绞死)也不应该被判死刑。

当我担任法官助理时,曾经处理过一件死刑案,涉案人是个黑人,为了从持枪射击的警察枪下幸存,他失手杀了这名警察。他以“重大谋杀罪”被判处死刑,因为他和警察对战的原因是企图抢劫酒商,我和大卫·巴史隆法官都希望能保住他的命。

1963年夏天,在我第一天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亚瑟·郭德堡的助理时,大法官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问我说:“你是否曾想过死刑的问题?”

“我当然有!”我热切地回答。

“好!那我有个想法,你应该会有兴趣,”法官说,“我希望你帮我整理有关死刑法违反宪法权利的议题,做成备忘录。”

“我很愿意,”我说,无法掩藏我的兴奋之情。

郭德堡大法官说:“在你埋头书本前,让我们再多谈一谈,有些想法我想应该和你沟通一下。”我告诉法官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并且曾经在为巴史隆法官工作时处理过死刑案件。

“关于死刑,大卫曾说过一件有趣的事,”这位大法官评论的斯护着,“但是不论是他或任何其他法官,就我所知,至今都未曾真的对死刑是否违宪的问题表示过意见。”他继续说,“宪法第八修正案中规定禁止‘残忍及异常之刑罚’,而有什么刑罚会比国家在经过审慎决定后剥夺个人的生命更加残忍?如果凌虐折磨、严刑拷打是残忍且异常的刑罚,那么国家作出慎重判决杀死个人应该是更严重的刑罚。”

这个想法是大胆而有想象力的,但是历史上这样的观点反复被批驳过,于是我提醒法官:“在第八修正案颁布的时代,殖民者到处在执行死刑,可以确定的是,制定宪法的人并不认为死刑是违反宪法的。”

郭德堡法官当然知道我所谈论的事,他早已经准备好如何回答:“因为如此才有伟大的人权法案,这是个划时代的法案,这表示今天比起1792年是有所不同了。残酷惩罚条款,”说着他拿出书架上的一本书,“必须从不断进化的人性尊严的标准去解释其意义,这些标准代表着成熟社会的进步。这是华伦大法官在‘待洛普诉杜勒斯案’中所说的话。”

我记得这个案子,最高法院的见解认为剥夺个人的公民权是残忍且异常的惩罚,但是我也记得这位大法官曾提出个人意见(律师们都称它为附带意见),他表示“我们的历史中始终存在着死刑,而且只要在它仍广泛被接受的一天,就不能称它为残酷野蛮且违反宪法精神”。我向郭德堡法官提出了大法官的声明,这项声名的提出只不过在5年之前。

他伤心地摇着头回答说:“我知道这位大法官说了什么,我希望他没说。在‘特洛普诉杜勒斯案’中,根本不必要提到死刑,因为该案与死刑无关。这位大法官的声明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但是我仍然相信我们应该致力于这项议题。可能我们没办法成为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但是最后我们可以让律师和法官开始去思考以宪法观点来挑战死刑。”

我向大法官告别,心中想着为何律师和法官不曾提出这样的挑战。我想起大学同事亚伦·史东的话,他说诺贝尔奖里没有法律奖,因为只有在法律这种领域中,你会因为有创造力而失分,怛却因为发表前人说过的观点而得分。法律人总是向“权威”(过去的律师和法官)的观点看齐。法律中所谓的创造力,只是大量分析过去案例,以规避或改变法律。很少有法律人会在信念和概念上有什么重大突破。(我记得我在高中的犹太经典老师,当我说有个新见解时,他揶揄我说:“如果你的想法真有这么好,那么显然比你聪明得多的老拉比一定也想到;而如果比你聪明的老拉比没有最先想到,那么这一定不是什么好想法。”)

郭德堡大法官关于死刑违宪性的想法的确是观念上的大突破。现在是我的工作了,必须让这个想法成为既存法律和权威的自然进步。我埋首书堆时,心中感到迷惑。我们的州和联邦政府已经处决了好几千人,大部分都是黑人、穷人、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以及倒霉鬼。这正是最高法院最切实的机会,可以解救无数条人命。

在好几个星期的研究和写作之后,我准备了长长的备忘录给郭德堡大法官,全都是讨论死刑在宪法上的地位。文件中描述了英国和美国禁止残酷刑罚的历史,以及最高法院曾讨论这项议题的案例。结论是根据宪法精神,应该废除死刑。我建议最高法院首先应该“小心仔细地审阅……所有的死刑案件,审慎界定出哪些案子的死刑判决是违宪的”。我提议郭德堡大法官应该让大家知道他对死刑在宪法上的质疑,这样律师们可以开始在死刑案中提出宪法第八修正案的论点。这些提议将会逐渐瓦解死刑在宪法的适法性,并且可能最终形成一种新观点,以宣示所有案件的死刑判决都是违宪的。

我拿我的初稿给郭德堡大法官看,他马上开始阅读加以修补增订。他决定要将最后版本的备忘录在最高法院公布,当做测试气球,试试看会得到多少支持。我欣喜若狂,因为我的手稿(即使这些想法全都经过郭德堡大法官的修订)会出现在最高法院每位大法官的桌上。

不知看了多少次,改了多少次,郭德堡大法官终于把备忘录公布出去。他表示出他自己坚强的信念,“国家以制度夺走人类的生命”是野蛮粗暴、残忍无情的。但是文章中也承认“全国同胞可能并不同意……死刑是违宪的”,因此,他请大家考虑以下命题:“至少,为了某种罪名而对某些罪犯判处死刑,违反宪法第八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

这份备忘录是颗炸弹,很快地成了法院的话题。不论是法官或是法律助理都在谈论着。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最受困扰的两位大法官是“自由派”、伟大的长者、首席大法官厄尔·华伦和雨果·布雷克大法官。华伦是机智灵敏的政治人物,他总是关心法院见解被民众接受的程度,他相信任何主张死刑违宪的说法都是暗地里要颠覆法院对废止种族歧视和其他争议性议题的判决。布雷克大法官主张宪法的字面解释,认为郭德堡此举是要“改写”人权法案。

但是布瑞南大法官和道格拉斯大法官同意郭德堡大法官的看法,而史都华大法官尽管有些怀疑,但还是很犹豫地表示同情。

最后,在首席大法官的命令之下,郭德堡大法官同意不发行他的备忘录,我的心碎了,害怕我所有的努力都将幻灭。但是郭德堡、道格拉斯和布瑞南大法官决定对于某件黑人因强暴白人女子而被判死刑的案子提出不同意见书。他们想让刑事被告的律师知道,至少有3个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某些条件下对死刑的合宪性感到怀疑。

响应不只来自律师,还有反应热烈的媒体。

《纽约时报》描述郭德堡的不同意书中提出了“见解精辟而影响深远的想法”。《华盛顿邮报》称赞那是“对法律的沉思精神,对未来社会的理性的呼吁……”但是并非所有社论都是令人高兴的。威廉·洛柏是《曼彻斯特联合论坛》极端保守的发行人,他写了整版的社论,标题是“最高法院3个大法官联手鼓励强暴罪行”。

这令人难以置信的见解,理所当然地,只能是在鼓励强奸犯而已。这些强奸恶魔们就这样免于死刑的威胁,他们也清楚许多假释委员会总是很心软,所以他们不认为对其暴行的处罚会有多么严重,因此他们会更容易犯罪。
没有任何共产党能像这些大法官一样如此彻底地颠覆健全社会的基础。如此侮辱我们的妇女同胞,用不了几年 ……就会使伟大的文明完全退化至野蛮状态。

洛柏没向他的读者提到,在他的新罕布什尔州,至少有100年不曾对强暴犯判处死刑。其他的报纸,特别是在南方,新闻报道都像这祥恶毒谩骂,只是没那么花哨而已。

其他法院也不欢迎郭德堡的不同意见。很少人追随他,有许多人以相当华丽的言词驳斥他,例如佐治亚州的最高法院:

我们必须驳斥这项意见,这使得对人类母亲的保护荡然无存,削弱了文明社会的基础,并且贬损了上帝的造就,我们反对比致人于死更可怕的罪行,那就是对女性身体及灵魂的强迫性侵害,污辱她们的贞节,而那是人类最珍贵的特质。

但是郭德堡不同意见书的目的,是要对刑事被告的律师们传达讯息,要提出“残酷刑罚”的问题,给予法院在法律、事实以及历史的思考武器,让他们在这个议题上去作战。这个讯息传达得十分淸楚,可以被完全理解,特别是两个律师社团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他们的领导人都表示支持。

就像律师麦克·麦兹尼所说的:“郭德堡的意见唤醒我们对死刑合宪性的兴趣……鼓舞我们付诸行动。”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改变其政策,长久以来,他们认为死刑“不是公民自由的议题”,现在也开始受理死刑案件。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理事会开会研究,讨论死刑判决的种族因素。在60年代中期,全国各地开始努力终止死刑的执行,并且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有合宪性疑义的死刑案件。这项努力由安东尼·阿姆斯特丹所领导,他是国内最有创造力、精力最充沛的人权律师。他跑遍各个州、各个监狱和各个法院,勤奋不懈地为被宣告有罪的人说话。他以郭德堡的不同意见书为基础,说服法院判决死刑时扩大适用该意见书所建构的基础原理。

当这种努力越来越多时,我协助郭德堡法官(这时他已经离开最高法院)为《哈佛法学评论》写了一篇题为《宣告死刑违宪》的文章。文章中我们列出宪法上的论点,呼吁法院、立法者和统治者基于宪法拒绝准许死刑。

这篇文章刊出后不久,产生了第一个效果:宾夕法尼亚州的检察长引用我们的文章,写信给该州监狱典狱长,指示他“将行刑室中的电椅移除……”

也有些其他较小的胜利:有个上诉法院裁定对强暴犯处以死刑违宪,最高法院判定,除非所有陪审员本着良心而坚决地判处死罪之外,否则死刑是违宪的。但是其间也有些挫折。

1972年6月29日,郭德堡、阿姆斯特丹律师以及主要的同事,包括麦克·麦兹尼、法兰克·贺夫隆、雷若·克拉克和其他无数人的伟大努力,终于获得了回报:联邦最高法院在“福曼诉佐治亚州案”,以5票对4票促成“现有的死刑判决皆属违宪”的判决。3位大法官(道格拉斯、布瑞南和马歇尔)引用郭德堡大法官的论点,认为死刑是“残酷的刑罚”。另外两位大法官,史都华和怀特,并没有作出这种程度的认定,他们的看法是,经由法官或陪审员自由裁决以判定死刑,是“非常鲁莽而荒诞的”,是残酷而异常的方式。史都华大法官如是说:“这些死亡判决是残酷且异常的,就像被雷打死那样残酷和不寻常。”{30}

公开的战斗已然得胜,有600个原来被判以死刑的人死里逃生。郭德堡法官在这项判决作出的几个小时之内打电话给我。”我们成功了,”他说,“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在法院的历史中,从没有任何单一判决可以解救这么多条人命。从没有这么多条法律(包括州法律和联邦法律)因为一个判决宣布而被撤销,而且,从来没有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由单一的法院达成这么重要的社会性转变。

可是离战争结束还早得很,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华伦·伯格(被认为是致力于司法限制主义的人士),在他对福曼案的不同意见书中,建议各州修正他们的法律,以便适应“立场摇摆的法官们”如怀特和史都华大法官阐述的观点。当这项见解为各州知悉之后,很多州都开始照着这样做。

许多州在几年内恢复死刑的惩罚,并立法通过死刑条例,以符合怀特和史都华大法官的论点。1977年,联邦政府10年来第一次处决犯人。但是战争还在持续着。

最近几年,立法者和法院里的争论就像乒乓球一般。立法者修正他们的死刑条例,法院撤销其中一些,立法者又再次修正条文。好几个州颁布“强制执行”死刑条例来响应伯格院长的建议,坚持所有被判某些特定罪名的罪犯都应该当然处决。但是最高法院迅即认定这些条例违宪,宣布这种处置方式违反“人性尊严”。

其他州则企图在原则和个别处置的需要之间走钢索,他们设计了繁复的“二重关卡”的程序。

在重刑犯被定罪之后,另行召开个别的审判庭,由法官或陪审团考虑被告犯罪情节之“加重”或“减轻”,比如他是否曾犯过重罪,或是他还很年轻,或是在胁迫之下犯罪的。法官或陪审团要证实每个情节,并且认定“加重犯罪”或“减轻犯罪”,如果他们作出加重犯罪的判决,那么就会执行死刑。

最高法院在受理“葛雷格诉佐治亚州”时,面对各式各样的死刑条例,这次法院对许多州立法者所表达的意愿让步了。最高法院裁定,在判决者(无论是法官或陪审团)依据该条例自由裁量的情况下,判决死刑是合宪的。

然而,该见解引发的问题不下于他们所解答的,包括什么罪行才可以合宪地判处死刑,依据葛雷格案的判决,很清楚的是,被判死刑的被告是计划周详地、蓄意地谋杀受害人的。

直到泰森案,这议题仍未获解决:如果有人涉及谋杀案,自己却没杀任何人,是否可以判处死刑。自从1972年最高法院对福曼案的判决后就不曾在任何类似案件中支持过任何死刑判决。虽然这个问题在最高法院出现许多次,但每个死刑判决最后却会因为在法律解释或程序上的错误而遭撤销。

我决定上诉泰森案,我想如果本案可以到联邦最高法院,我们有机会可以推翻一个死刑判决。布瑞南大法官和马歇尔大法官自从福曼案以来,始终坚持废除死刑,我们在“洛柯特诉俄亥俄州案”中提到死刑问题时,怀特大法官直接表示,对任何没有造成致命伤害或非故意致人于死的被告判处死刑,都是违宪的。泰森案情显然正是这种情形。我想我们有机会说服最高法院撤销这个案子的死刑判决,因为本案被告并没有造成死者致命的伤害,也没有故意致人干死。

不论泰森案最终会如何结案,我都不能看着两个年轻人走进瓦斯室而见死不救。我一生都致力于反对死刑。这正是个好机会,可以说服法官不让司法谋杀这两人,不让死刑在不该死去的被告身上发生。

在我对亚利桑那州最髙法院的诉状中,我回顾了最高法院对死刑判决的历史,强调犯罪和刑罚相当的比例原则,是量刑最主要的原则。我特别引述了怀特大法官的见解,也就是说,被判处死刑的被告必须至少被证实有杀人之故意,我也说明25年来还没有任何州对非造成致命伤害的谋杀犯判处死刑的。我希望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不会是第一个在这种情形下执行被告死刑的州。我希望法官了解,对这两位年轻人判处死刑,其实是要他们为父亲的罪受死。

到死囚牢房

我写好答辩状,准备前往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为本案辩护。那是1980年秋天,我正在准备这个案子,我留着胡子、蓄着长发。而在言词辩论前一个礼拜,我巧遇某位亚利桑那的律师。和他谈到亚利桑那的最高法院,说到那地方有多么保守。“你知道院长最近说了什么?”我的律师朋友有技巧地问我:“在最新加入律师公会的律师们宣誓时,他说他很高兴这群新的亚利桑那律师没有任何人是蓄胡子、留长发的嬉皮。”我赶紧坐上理发厅的椅子,“给我理亚利桑那的发型,”我的指示吓坏了剑桥的理发师,“剪短一些,剪整齐,然后把胡子刮干净。”瑞奇和雷蒙因为他们父亲所做的事已经有很多的麻烦,他们不必因为他们律师的长相再受惩罚。我前往亚利桑那时头发剪得很短,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并且穿上细条文的律师装。

我的第一站是死囚牢房。我从未见过泰森兄弟,他们要求在开庭前和我见面。

当你私底下和犯人见面时,他们看来几乎都不像是穷凶极恶的犯人模样。雷蒙和瑞奇看来是典型的小镇青少年。雷蒙长得很好看,是个温和的年轻人。即使是穿着粗棉布的监狱制服,他都像是个立志当保险业务员的人。他说话温和、平稳而认真,能很快就掌握情况。他拿出演示文稿资料和法律文件,依序告诉我案情始末。

瑞奇看来比较有趣,也比较世故。他打量我时,笑得很精明。他的双颊有酒窝,但是却不可爱,他常常以妙语打断他弟弟的话。比起雷蒙,瑞奇似乎情绪更富变化,也比较不能预测。他总是微笑着,或者看起来是在笑。有位地方电视记者形容那像是“张着嘴睥睨着,使亚利桑那州千万百姓看了深恶痛绝”。他的弟弟雷蒙提醒我“瑞奇吃的方式不对,吃得太多使他总有牙齿的毛病,这让他看来像在笑,不论他真实的感觉是什么”

在复习了和第二天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后,男孩们想要谈谈个人的事情。”我们知道你很多事,”他们告诉我,“即使这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面,我们可是对你作了很多调查。”

我知道他们对我个人很有兴趣,因为他们写了很多信询问我的事。但是我的回答相当专业而且毫不泄漏我的私事。“丹·狄克告诉我们一些事,妈妈告诉我们一些事,有些囚犯也知道你的事。我们在电视节目上看过你,你反对死刑。”

瑞奇开始谈他的父亲:“他是我们所知道最有效率、最有决心的人了。如果他决定做一件事,他就会完成它。他甚至不必问别人,他有吸引人的魔力。他可以影响人,即使人们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如果他到你们那边去的话,必定会是个伟大的律师。”我很怀疑,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他还是这般相信着,不过子女的爱通常是没有道理可以解释的。

“瑞奇是对的,”雷蒙补充说,“父亲根本不用问,你就会知道他对你的期待。”过世的盖利·泰森显然是颇具影响力。真正令我惊讶的是,怎么甚至在已经犯下如此不堪的罪行而且死了之后,他仍然有如此大的力量。

我问男孩们,是否曾想过会和他们的父亲以及格林纳瓦分开行动。雷蒙回答说:“直到快结束的时候,就在边境拦检的路障之前,我们讨论过。很清楚,父亲已经失控了。我们打算分开逃跑,各自顾命。我们已经成了父亲的负担。带着我们他跑不快,因为他要照顾我们,没有他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逃亡对我们是全新的经验,”瑞奇解释,“我们不知道要期待些什么。不过父亲什么都知道。他是很聪明的犯人。他以前逃亡过。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上路,要避开些什么,要停留多久。所有这些事他都知道。”当说这话时瑞奇的眼睛向地上看,他很失望地说:“但是外面的世界有些事情父亲是不知道的。他在牢里的时间太久了,他不知道物价,警察的电子配备,他不知道世界发展得这么快,他仍活在60年代。他已经被监狱僵化了,当他跑出来时,这些是没办法帮他的。”

我问他们怎么评价自己在这场犯罪中的角色。雷蒙说杀人是可怕而不可饶恕的,特别是杀了婴儿。”我们只有杀了我们的父亲,才能阻止这些受害者被杀,而即使是这样,也不能改变什么,因为太迟了。”瑞奇说话时眼睛看着地板。“有些人认为我们应该在优玛杀人事件发生之后杀了父亲,但是无论他做什么事,我都不能杀掉我自己的父亲,我没有办法拿枪指着他的头,扣下扳机。他是我的父亲,我仍然爱着他并且尊敬他。”

“他们因为我们没杀死自己的父亲而判了我们死刑,”瑞奇继续说,“我们因此有罪,但是我们没有犯下杀人罪,我们没有杀死任何人啊!我们无法阻止,我们希望没有发生这些事,但是我们无能为力。”

“你不能想象射杀开始时,那穿过我们脑袋中的是什么东西,”雷蒙接着说,“我们从未有过任何像这样的经验。太可怕了!”“我还能听得见那些枪声。”瑞奇打断了雷蒙,紧张的笑容让他的脸部僵硬不协调。他说话时酒窝开始抽动。“我们觉得害怕、觉得无助。我们无法相信这种事竟然会发生。”

“特别是那个婴孩。为什么对婴孩开枪?他无法指认任何人,”雷蒙说,‘‘他可能怎样都会死,但是他们为什么对个婴孩开枪?”

“你知道吗°我们因为这个婴孩而受到监狱同伴的死亡威胁,”瑞奇补充说,“当我们最初被抓到时,许多人都威胁要杀死我们,包括教会团体。现在则是监狱同伴威胁我们,甚至是做了更多坏事的犯人都还诅咒我们、唾弃我们,并且威胁我们,全都因为那个婴孩。”

雷蒙解释说:“不论那些人有多恐怖,不论他们犯的罪行有多恐怖,每个人都会有个限度。而每个人都可以谴责他们认为最可恶的人,对大多数人而言,没有比杀害婴孩更可恶的事。借着对我们的谴责,他们可以对他们自己说:‘不论我们做了什么事,至少我们没有杀死婴孩。’”

雷蒙接着问我,是否会把他们从毒气室救出来:“我们会死在这里,或是你会救我们?”两兄弟专心地看着我,等待着回答。“法律是没有保证的,”我说。我只能承诺一件事:我们全力以赴,直到他们离开死囚牢房。

当我起身要离开时,雷蒙脸色转为乐观而开朗,还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你会救我们出去的。我知道。”瑞奇看着我,这是第一次他的脸上没有笑容,他说:“我们全都靠你了,你是我们活着离开这里的惟一希望。”

言词辩论

从我和泰森兄弟会面的地方看出来,第二天的早晨情况并没有多大的不同。辩论庭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法学院举行。我们竟然是在法学院的“实习法庭”举行言词辩论,使不真实的感觉更加夸大。电视摄影机架设好了,对法学院实况转播。对学生而言,这是有教育功能的案件,对数十个来自亚利桑那各地电视台采访辩论的记者而言,这是个娱乐事件。但对雷蒙和瑞奇而言,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5个法官出庭了(全都刮干净胡子、理着平头)辩论庭开始了。我的策略是强调亚利桑那州的宪法、法律和案例。我不想象个外来的人卖弄着美国宪法条文,然后告诉地方的人们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事。我想要说服法官,用他们自己的法律进行解释,免除泰森兄弟的死刑。为了准备这场辩论,我列举了数十个亚利桑那州的死刑案例,我也知道该州的法官们是如何看待死刑的问题。

我指出亚利桑那州的死刑条例并不适用这种案件。一个涉案的年轻人,没有犯罪前科、没有造成致命伤害、没有主导情况,也没有故意谋杀。大法官立刻打断我的陈述,他问我关于这两个男孩“故意”私自运送枪械给杀人者,我回答这是“故意”要协助他们父亲逃狱,这并非判死刑的罪名。在亚利桑那州,惟一的死刑罪名是加重杀人罪,而私自运送枪械并不表示瑞奇和瑞蒙打算要杀害任何人。其实,所有的证据都显示是相反的,他们没有要杀害任何人。

我指出,连作出判决的法官都不认为这两名被告有犯下加重杀人罪的故意,也不认为他们有杀人的事实。在整个判决书中,法官所判定的是,这个罪行本身是“罪大恶极、残酷无情、卑鄙无耻的行为”。但是这些被告——瑞奇和雷蒙,并没有做出任何罪大恶极、残酷无情、卑鄙无耻的事。犯下罪行的是盖利·泰森和伦狄·格林纳瓦,是他们开枪、控制局势,并且选择杀害对象的,包括那个婴孩在内。法官所认定的“罪大恶极、残酷无情、卑鄙无耻”,只能适用于盖利·泰森和伦狄·格林纳瓦,而不是瑞奇和雷蒙。

其实那天早上言词辩论前一小时左右,我发现判决的法官提出“罪大恶极、残酷无情、卑鄙无耻”的字眼,是抄自他对伦狄·格林纳瓦的判决意见,而他也已经被判死刑了。我怀疑有种可能的情况,法官可能很偷懒,即使那是重要而受到舆论高度重视的案件。于是我打电话给格林纳瓦的律师问清楚。他证实判决法官用同样的词语形容瑞奇、雷蒙以及伦狄·格林纳瓦。虽然事实上是格林纳瓦开枪,而不是雷蒙或瑞奇,判决法官却用相同的文字来描述他们完全不同的角色。这是最好的证明,可以证实法官在判处死刑时并没有考虑到每个被告是独立的个体。

亚利桑那法律十分明确。在法官判处任何人死刑之前,必须认定“被告的犯罪情节是特别的罪大恶极、残忍无情且卑鄙无耻”。根据其他被告如此的行为,并不足以认定该名被告也犯下这个“罪行”,况且他并不认定瑞奇和雷蒙个人有如此的行为。他们被判死刑的原因,只是因为其他人——他们死去的父亲和他的杀人犯朋友,犯下了罪大恶极、残忍无情并且卑鄙无耻的罪行。

辩论结束之后,我被电视台的麦克风和摄影机所包围。亚利桑那的媒体提的问题敌意很重。为什么我会大老远从马萨诸塞州跑来为这两个男孩辩论?我不了解他们应该为什么事负责?为杀婴孩的人辩护是不是我的嗜好?我不信任亚利桑那的律师吗?

我并不了解他们对泰森男孩的敌意有多深,我只是开始担心这可能会影响法官的判决,法官毕竟会受到四周的情绪和敌意的影响。他们看同样的报纸、同样的电视节目,听同样的地方广播谈话。黑色的法官袍并没有让他们变得不同:只是让他们看起来不同而已。

我飞回剑桥等待判决,我不知道要等多久法院才会作决定。有可能是几天,甚至是几个月。第一天晚上我不能入眠,我梦到两个景象交互出现,婴孩被射杀以及泰森兄弟走向毒气室。在后面的景象中,我看见瑞奇·泰森有所期待地四下张望,不曾消失的笑容因为害怕而扭曲着,就像是他还等着我跑过毒气室的那个门,带着法官令状去阻止行刑。但是怎么都看不到我,那失望的情景萦绕我心,怎么挥也挥不去。

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那情景仍萦绕心头。泰森兄弟仍在死囚牢房里。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在1981年夏天确定了死刑判决。法院知道瑞奇和雷蒙都没有造成致命的伤害,也没有任何致人于死的故意。但是,他根据亚利桑那法律作了判决,这并没有什么不同,即使:

的确,他们并不特别故意让莱恩全家以及泰瑞莎死亡,没有预谋杀人,也没有真的扣下扳机造成致命的伤害,但是这些事实并没有什么意义。瑞奇和雷蒙·泰森在过去和那些故意且犯下杀人罪行的人们为伍。

瑞奇和雷蒙的罪名是和他们杀人犯的父亲为伍而被判死刑。

这个案子现在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瑞奇和雷蒙在等待,我也在等待。不过他们是在死亡阴影之下等待着,那里距离有毒的氰气筒只有几米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