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一章說過,某些意識形態會不斷阻礙我們獲得相關知識,因而具有問題。我們在很多地方都能發現這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某些不太需要擔心,某些則會給民主帶來麻煩。讓一個人怎麼看都看不出雪城大學橘子人隊就是不可能年年拿下全國籃球冠軍的意識形態,不太需要民主去擔心。但那些會影響自由民主的核心辯論,譬如影響社會資源該如何分配的討論的意識形態,就會給民主帶來麻煩了。本章會特別討論其中某些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並以社會心理學的工具指出這些意識形態通常都源於特定的社會條件。此外,本章也要用分析哲學的知識論工具,解釋為什麼這些意識形態會給民主帶來麻煩。
至少從亞里斯多德的時代起,就有兩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一直是政治哲學的討論核心。第一種意識形態是掌握資源的人很容易產生的,第二種則是無法掌握資源的人很容易產生的。在這一章,我將討論那些在資源分配上違反正義的社會中出現的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不會討論亞里斯多德所說的那種、在資源分配上符合正義但不平等的社會中出現的有問題的意識形態。
我將討論所謂的「貢獻」(merit),譬如「德國的有錢人做出了貢獻,因而獲得財富」這種說法。我很懷疑「貢獻」這種東西本身可以獨立存在。而且,即使我們可以用世上的某些自然類(natural kind)來衡量每個人做出的貢獻,我認為許多狀況下的不平等依然不會這樣就變得正當;譬如,財富可以繼承,所以在人們還沒有做出任何貢獻之前,彼此之間就會有明顯的不平等。即使我們接受某些說法,承認有些人真正做出了一些貢獻,人們一出生就面臨嚴重不平等的例子,在每個現實社會中都依然數之不盡。而且除了家產以外,還有一大堆方式會造成不平等,因此我將討論的重點,放在人們出生時一切平等的狀態下的地位與權力的高低差異,而非出生時就已經有優劣之分的狀態下的地位與權力的高低差異。但我的核心論證,完全不需要去管現實世界中的不平等是否像我相信的那樣有很多都違反正義,只關乎是否存在嚴重的不平等,無論不平等的根源為何。
換句話說,我在討論嚴重不平等的影響時,不平等的正當與否並不是討論核心。掌控資源者的資源是否是他們應得(deserve)的,無法掌控資源者是否不應得資源,對我的討論並不重要。我的論證要說的是,無論個體之間的貢獻差異是否能讓不平等變得正當,嚴重的不平等都會給民主帶來麻煩。
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認為,握有特權的族群會為了社會性的需要,發展出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
每個人的命運並不平等,健康、財富、社會地位等各不相同。初步的觀察指出,無論在什麼時候,那些受老天眷顧的人都會認為得想個辦法把自己的處境說成是「正當的」,把自己的優勢說成「應得的」,把別人的劣勢說成是那些人「自找的」。處境的差異明明許多時候只是純然出於運氣,但這些人依然會這麼想。[1]
韋伯還說,「無論在哪個領域,穩定持有優勢的族群……都會最覺得需要用他們訴諸的原理,幫自己的優勢合理化」。[2]而且,這種「需要」也會展現在他們「與其他握有特權的族群,以及劣勢的族群相處的方式之中」。[3]如果韋伯說得沒錯,那麼那些含著金湯匙長大的人,會抱持某些與其優勢相關的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也就相當正常。即使他們的優勢只是因為運氣太好,譬如出生在帝王將相之家,他們也會相信自己的優勢是應得的。
韋伯的假說是,支配他人的人會發展出一套勒布朗所謂的「合理化迷思」。這是一項關於信念形成過程的經驗性主張,但科學證據怎麼說呢?科學證據究竟會支持這項主張,還是會說我們人類並不會用這種奇怪的方式,產生有問題的信念?
社會心理學有一種叫做「自我肯定理論」(self-affirmation theory)的論述,可以支持我對意識形態的看法;這個理論源自史丹佛大學心理學家克勞德.史提爾(Claude Steele)在一九八八年發表的著名論文。自我肯定理論指出,人們會想一直相信自己是一名「行事妥當的好人」。[4]該論文提出大量研究結果說明,「自我形象受到威脅時,個體會更嚴重地貶低他群,用更糟糕的刻板印象去看人」。[5]也就是說,自我肯定理論背後的大量研究結果顯示,人們在面對負面的自我形象(譬如種族歧視)的時候,可能會產生錯誤的刻板印象去幫自己的態度找藉口。這些證據顯示我們每個人都有強烈的自我肯定需求。那些掌控社會資源的人可能就是因為這樣而找了藉口,相信他們的壓迫式支配是正當的。[A]
自我肯定理論顯示,韋伯對於菁英族群的合理化迷思的說法很可能為真。此外,其他經驗證據也支持,我們的確會形成韋伯所說這種合理化迷思。
在每個國家,一個人的財富與他支持右派政黨的程度都呈正相關,相關性不高,但很穩定。不過,研究者在研究人們政治傾向變化與自身利益變化的時候,會碰到一個問題:幾乎沒有任何政黨是自然形成的,反而大多是在偶然事件中產生的。構成政黨的主要集團之間的利益往往相差甚大,這讓韋伯的主張難以驗證。[B]此外,「要找出一群具代表性的美國有錢人並去採訪他們,實在太難了」。[6]
班傑明.佩吉(Benjamin I. Page)等人對有錢人的政策偏好的研究,調查了住在芝加哥、平均年收入超過一百萬美元,而且平均財富超過七百萬美元的人。[7]他們發現這些人非常熱衷政治,其中百分之六十八曾經捐助選舉經費,其中百分之二十一曾透過中間人捐款給政客。可想而知,這些人與政客的關係也非常好:他們之中有百分之四十的人可以直接連絡該州參議員,相當多的人可以與全國級的政要彼此直呼其名。最後,這些富人的經濟政策偏好強烈反應出他們的自身利益:百分之四十四的人承認自己在政治參與上都只關注和自身利害相關的政策(大部分都是金融管理政策),而他們的政治參與是為了確保聯邦的資金流向他們選用的金融機構,並盡量撤除政府監管。微妙的是,他們最擔心的事情竟然是聯邦政府的赤字,或許是擔心政府因此對他們增稅吧。
二〇一四年,倫敦政經學院的納塔武.波薩維(Nattavudh Powdthavee)和英國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的安德魯.奧斯華(Andrew J. Oswald)兩位經濟學者,研究了人們在中樂透之後,在政治信念方面有何改變。[8]他們測試的假說是,「人們是否會先根據自身利益決定要投給誰,然後才編出一套道德說法,說自己為什麼要這樣投」。這句話實在是把我們討論的有問題意識形態信念描述得太棒了。由於從統計上來看,中樂透這件事對樂透得主來說,是終其一生最可能讓他們改變政治觀點的人生變故,所以這項研究可以讓我們知道,人們會不會光是因為突然獲得一大筆錢,就改變政治觀點。
波薩維與奧斯華用英國家戶長期追蹤資料庫(British Household Panel survey)的數據來分析;該資料庫「對家庭進行具代表性的隨機取樣,找出兩萬五千名以上成人個體,從一九九一年開始,每年在九月與聖誕節之間對其進行調查」。研究人員從一九九一年開始訪問人們的政治偏好,從一九九七年開始調查受訪者是否中了樂透;整個資料庫還包含了接近十萬份的政黨傾向問卷,指出人們的政治觀點年復一年「非常穩定」。這似乎並不意外,不過其中那五百四十一位中過五百英鎊以上樂透獎金的受訪者就有趣了。波薩維與奧斯華發現,這些樂透得主的政治偏好,出現了微小但統計上十分顯著的右傾。此外,他們也發現「該年度家戶總所得的增加,會讓受訪者更認為當下社會的財富分配方式符合正義」。當然,光靠這樣的證據還不足以使這些看法成立。而且,如果英國社會其實完全符合功績主義,那麼財富分配不符正義的說法就是一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而中樂透也許就有助於擺脫這種信念。但如果英國社會並不符合功績主義,那麼這項研究的結果就支持了韋伯的主張。[C]
社會的資源分配大幅不均,會讓從中受益的人去高估自己應該獲得的資源。他們拿到的資源一旦比之前習慣獲得的更少,就很容易讓他們誤以為社會不義。而他們的自身利益,會阻止他們去修正這種分配不均的「道德錯誤」。也就是說,嚴重的資源分配不正義,會讓受益者接受一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而那些有問題的意識形態,可以解釋為什麼惑眾妖言能夠成功影響人民,進而妨礙民主審議。為了民主而捍衛平等,是一種政治上、而非物質上的主張。但是,有鑑於巨大的物質不平等會催生出有問題的意識形態,進而侵蝕民主,某種普遍的物質平等很可能還是符合民主理念所需的先決條件。
除了各種意義上的不平等以外,還有其他原因會產生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如果某個社會鼓勵單一意識形態,這個社會中的成員就會期待其他人的意識型態都跟自己一樣。[D]當他們習慣只跟意識形態相同的人為友、討論事情,遇到意識形態不同的人就會發生期待落空的狀況。當然,違反期待未必讓人不開心,像是有些人相信自己一搭飛機就會感冒,所以沒感冒的時候就會覺得很幸運。[9]但當你把某些自己已經習慣的常規當成了道德規範,狀況就不一樣:你會誤以為每個違反這些期待的人都應受道德譴責。在所有人的意識形態都相同的社群中長大的人,就是因為這樣而往往誤以為那些與自己意識形態不同的人在道德上有問題。因此,那些希望每個人都有相同意識形態的社會,往往會催生出有問題的意識形態,而這些有問題的意識形態包含了錯誤的道德信念,或者會讓人產生錯誤的道德信念。
當整個社群都抱持相同的意識形態,在該社群中長大的人就會認同這種意識形態。幾十年來的社會心理學證據都支持,團體認同通常都會以非理性的方式影響人們形成的信念。艾伯特.哈斯托夫(Albert Hastorf)和哈德利.坎崔爾(Hadley Cantril)用兩所常春藤盟校的學生做實驗,發現受試者在看了兩校之間的橄欖球賽之後,對比賽中的爭議性判決看法完全不同;[10]光看受試者是哪個學校的,就能猜出他會做出怎樣的結論。也就是說,這些學生的學校認同,讓他們從相同的證據中導出不同的結論。心理學家席瓦.康達(Ziva Kunda)稱這種現象為「動機性推理」(motivated reasoning)。[11]
心理學家已經花費了很長的時間去研究動機性推理。法學家丹.卡韓與其同儕最近做了一個實驗,先檢測兩百零二位受試者的文化與世界觀,然後給他們看一部三分半鐘的影片,影片的內容是一棟大樓外的抗議活動。[12]看完影片後,他們請受試者想像自己是陪審團的成員,要決定警察的干預是否侵犯了憲法保障抗議者的言論自由。他們告訴其中一半的受試者說,那是在墮胎診所外面抗議墮胎合法化的錄影,並告訴另一半的受試者說,那是在軍隊招募中心外面抗議軍方禁止公開軍人同性戀傾向的錄影。卡韓等人發現,政治傾向嚴重影響受試者的法律判斷。政治主張與抗議主題相對立的受試者,「其反應與實驗操作的方向強烈地背道而馳」:[13]百分之七十的保守派受試者判決墮胎診所外的警察侵犯了抗議者的法律權利,但只有百分之十六的保守派受試者判決徵兵中心外的警察侵犯了抗議者的法律權利;至於強烈進步派受試者的判決方向,則與保守派受試者完全相反。這項研究顯示,動機性推理可不只是看運動比賽時的專利。
丹.卡韓把動機性推理定義成「人們在無意識地處理資訊時⋯⋯為了推動眼前任務以外的目標或利益,而出現的傾向」。[14]他認為,我們的目標會影響評估眼前證據的方式(像是讓我們在看到爭議性的裁判判決時支持某個運動隊伍),也會影響我們評估科學證據的方式(像是讓我覺得某些有神論者拒絕接受演化存在的證據,也讓他們覺得我拒絕接受神存在的證據)。[E]
卡韓找到了動機性推理的其中一個來源,他稱之為「身分保護認知」,這種動機性推理是為了「確保當事人屬於某個重要的相關群體」。[F]卡韓認為身分保護認知也許可以解釋所有與政治相關的動機性推理(不過我倒覺得不需要主張說,所有意識形態信念都來自身分保護認知)。
羅爾斯主張,「民主的公共文化永遠必須包含各種願意講道理的宗教、哲學、道德觀」。[15]也就是說,民主的公共文化必須包含各種不同的意識形態,也就是羅爾斯所謂的「願意講道理的多元主義」。如果你身處的社會中,每個人的意識形態都一樣,當你碰到新的意識形態,身分保護認知就會讓你產生有問題的意識形態道德信念。這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就會讓惑眾妖言成功煽動人們,進而破壞民主審議。我接下來就會論證,為什麼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會讓惑眾妖言成功地侵蝕民主審議,為什麼只要不維持願意講道理的多元主義,惑眾妖言就能在民主社會中大行其道。
我們現在知道,社會中有兩種結構性因素會產生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第一種是各式各樣嚴重的不平等,第二種則是整個社群都活在同一種意識形態之中。我認為,鑒於我指出了嚴重的不平等的確會讓那些掌握資源的人產生一種獨特的正當化迷思,我已經說明了韋伯的說法有道理,因而完成了本章的第一項任務。
那麼,那些無法掌握資源的人所抱持的有問題意識形態呢?我在前文說過,在真正的功績主義社會中,那些掌握不到資源的人會產生一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但在資源分配不正義的社會中,那些掌握不到資源的人,也會產生另一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在後者這種社會中,掌握不到資源的人事實上受到了壓迫,但他們的意識形態卻會讓他們難以發現自己受到壓迫,或者至少會去妨礙他們做那些減少壓迫發生的事情。但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我們可以說,違反正義的不平等會讓這些人產生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使他們看不到社會中的不正義?
大衛.休謨在〈政府的第一原理〉(Of the First Principles of Government)的第1.4.1節中說:
從哲學角度去觀察人類的人會覺得最不可思議的事,大概就是大部分人竟然會毫不在意地被少數人支配,甚至在情感上也很容易認同統治者。而且,當你一旦思考這種奇蹟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就會發現統治者雖然擁有力量,但他們手中的力量卻完全是靠某套說法來維繫的。也就是說,政府竟然完全是建立在某套說法上的,而且不僅最自由、最受歡迎的政府是這樣,就連那些最專制、最軍事獨裁的政府也是這樣。埃及蘇丹與羅馬皇帝都可以像驅使野獸一樣,讓臣民違背自己的情緒與意願來行事;但這些統治者必須編出一套說法來驅使手下的埃及奴隸兵、羅馬禁衛軍,必須編造出一套說法來驅使他的人民。
休謨在這段中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麼有時候菁英的統治明明沒有促進臣民的利益,卻還是能讓臣民抱持菁英想要的意見?馬克斯.韋伯的答案如下:
每一個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都會編織出一種迷思,說自己本來就比較優越,甚至是有著優越的血統。如果權力分布穩定,以至於當權者可以穩定控制人民,那麼處於弱勢的族群就會接受這種迷思。[16]
我們都會說,統治菁英傳播了某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藉此維繫權力,讓人民把統治菁英的利益當成整個社會的利益。但韋伯討論的是其中的機制;他認為統治菁英用意識形態讓人民相信菁英比較優越,並相信這個社會是用人唯才的功績主義社會。除了韋伯,其他思想家也提過類似的觀點。[G]為了加強它的說服力,之後我會進一步討論該機制的一些細節。但在那之前,我想先澄清一下,下述這兩件事並不是我們目前要討論的。
首先,韋伯所說的是「血統的優越」,但其實從韋伯的時代起,社會就一直強力抵制血統優越論。至少在西方社會,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所說的血統優越論,已經無法再讓弱勢族群相信自己的血統比較低劣了。即使是最惡毒的種族主義者,也已經用文化之間的優劣來取代基因之間的優劣。譬如,「更好的匈牙利運動黨」(Jobbik)這一抱持邪惡種族主義與反猶太主義的政黨就說,羅姆人之所以注定比較愛犯罪,是因為他們的文化,而非他們的血統。西方世界已經完全用文化優越論迷思,取代了韋伯所說的「血統優越論迷思」。
其次,人們可能會誤解韋伯的話和我接下來的論述,以為這些論述想要完全地解釋弱勢族群為什麼在政治上的行為無法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不,韋伯那句話沒想這麼做,我也沒有。除了那句話以外,韋伯還對民主有許多批評,譬如他認為官僚體系可能會妨礙民主。他在我前面引述的那段話中,也只是在解釋民主的某些問題,並非所有問題。
「弱勢」(negative privilege)有很多種可能的意思。如果我們用每個人擁有的資源跟其他人相比來衡量誰才是「弱勢」,那麼許多人很可能都比一些自己從沒遇過的人更「弱勢」,反而跟遇過的人比起來並不「弱勢」。這會讓我們注意不到自己的弱勢,不會做出政治行動去糾正不正義的分配。此外,弱勢程度有高有低,有時候光是做出政治行動,可能也還不足以解決問題。弱勢族群之所以沒有做出行動,除了韋伯的解釋之外,還有許多其他可能的原因,本書也不會認為弱勢族群都是因為韋伯所說的原因才沒做出行動。不過韋伯幫助我們了解,統治菁英會讓弱勢族群接受菁英的意識形態,藉此完成統治菁英想要的某些目標。譬如,弱勢族群如果相信自己身處的體系,基本上是基於功績主義,會公平地根據每個人的貢獻來分配資源,就很容易被人說動而不想去改變系統的腐敗之處。對握有特權的族群來說,把這種說法灌輸給弱勢群體,相當符合經濟理性。而我在此引用韋伯的話,也只是因為這個原因。
我並沒有說韋伯的說法完整地解釋了人們為什麼不去反抗不義。但即便我的說法沒有韋伯那麼強力,大概還是有人會懷疑,弱勢族群怎麼可能會在接受了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之後,就直接對自己受到的壓迫視而不見。這個說法可能面臨兩種質疑,以下我分別列出。
第一種質疑是:人們怎麼可能心甘情願地違反自身利益,相信自己所屬的文化低人一等?第二種質疑則更難駁斥:弱勢族群顯然握有一大堆證據,能夠指出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漏洞百出,既然如此,他們怎麼還會相信這種意識形態?我不會意識到美國街頭每一位無家者的膚色都跟我不同,但這對流落街頭的人而言再明顯也不過;他們顯然都會覺得,必須向握有特權的族群乞討相當丟臉,而且至少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握有特權的族群之所以有現在的地位,的確跟運氣好出生在好家庭很有關係。如果弱勢族群似乎都可以從他們的人生背景看到自己身處的弱勢,為什麼他們還會接受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接下來,我將一一回應這些問題。
的確,我們很難想像會有人心甘情願地相信自己所屬的群體低人一等。這太誇張了。但是,這種質疑搞錯了信念的形成方式;用伯納.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的話來說,抱持這種質疑的人,誤以為我們的信念內容是我們可以自己決定的。[17]人們顯然不會理性地決定以負面的觀點去看自己身處的群體,所以如果你相信信念的內容是人們可以自己決定的,你就會懷疑韋伯的主張。
可惜,信念的內容並不全是人們可以自己決定的。即使我想相信自己正在火星上,我也未必就會這樣相信。同理,我也無法決定我的感官接受到什麼資訊。我們大部分的證據,都來自那些權威性的說法。所以路易.阿圖塞才會說,學校教育體系是意識形態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的典型範例。[18]
殖民者為非洲帶來了學校,但大部分都是基督教學校。比利時從一九〇六年開始在剛果辦學校,「但到了一九五五年,政府立案的大部分學校都是教會學校,而且當地政府把天主教的教會學校視為公立學校」。[19]英國殖民地的狀況也一樣,想在英國統治下賺更多錢,通常就得放棄自己的部落信仰,接受壓迫者的信仰。那些沒改信基督教的成年人,都被排除在經濟體系之外。
譬如,非洲第一所現代西式中學,是蘇格蘭福音會(The Church of Scotland Mission)的新教教會聯盟(Alliance of Protestant Churches)於一九二六年在肯亞創辦的聯盟高中(Alliance High School)。肯亞日後的統治階層知識菁英,從首席大法官、司法部長、總統候選人到各個政府部長,都出身於聯盟高中,就連肯亞的大作家恩古吉.瓦.提安哥(Ngũgĩ wa Thiong’o)也是聯盟高中的校友。研究肯亞教育的恩斯特.史塔布勒(Ernest Stabler)說道:「學校在重視學問、以運動陶冶人格、培養止於至善的領袖氣質的背後,仍以基督教信仰為核心。」[20]他們把基督教課程安排得有如物理課那麼重要。[21]該校傳奇人物凱利.弗朗西斯(Carey Francis)在一九六二年退休後,由勞倫斯.坎貝爾(Laurence Campbell)接任校長,後者在寫給新教職員的信中說:
聯盟高中的第一代校友已經成為基督教家庭的一家之主。而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出於我們對主耶穌的忠誠。這除了表示我們有重要的教會、基督教教義課以及其他「敬虔」活動以外;這些都很重要,但除此之外,我們更應該把課程、運動、校園生活、人際關係、做禮拜等一切活動,都當成對主的服務。我們用這一切來服侍主,讓我們的孩子成為堅強而有智慧的基督徒。[22]
聯盟高中一直是肯亞名聲最顯赫的高中,進入該高中就等於拿到了人生勝利組的門票。但校方卻對學生說,社會上有些人之所以始終無法翻身,是因為父母沒有放棄原本的「落後信仰」,改信基督。[H]校方的這些作法,的確成功地讓這些學生成為了虔誠的基督徒,讓這些學生把自己的祖先貶低為落後的異教徒。歷史證明,權威消息來源一旦拿出各式各樣且堅定的證據,人類通常都會被說服,而且如果人們是在小時候就一路聽這些證據長大,就更容易信以為真。
伯納.威廉斯認為,我們雖然無法直接控制,但還是可以間接控制自己要相信什麼。[23]我可以自願加入某些團體,長期下來逐漸發現我原本相信的某些證據有問題,並學到如何不再被這些證據所騙。我也許出身於邪教家庭,但還是可以自己決定要上大學,自己決定修課了解其他文化,最後發現世界上有很多人的生活與信念,都不是我從小到大聽到、看到的那樣。這種說法有道理,可惜自發形成的信念通常都不是在我們的控制之下形成的。當我們聽到權威人士提出證詞,或者一直都看不見反對某種說法的可靠證據時,就會自發地相信那種說法為真。而且,即使我們決定開始間接控制自己的信念,顯然也得經過一番苦鬥才能完成,而且這種事情經常會讓我們遠離家人、捨棄親友,改變整個人生。
光是從人類無法直接控制自己的信念內容,就可以論證得出「弱勢」群體會接受「握有特權的族群」的有問題意識形態信念。社會裡的主流敘事掌控在握有特權的族群手中,權威性的證據都染上了握有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除了這些意識形態之外,弱勢群體根本沒辦法從權威性證據中看到其他版本,所以自然就接受了握有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
如果這個論證有道理,那麼它在自由民主國家引發的問題,就會比在其他國家更嚴重。自由民主國家需要為所有人提供學校教育和新聞媒體,但握有特權的族群可能會用這套教育和新聞媒體系統,來傳播他們的意識形態。這就是為什麼在自詡為自由民主的國家中,公立學校的授課內容總是會引發重大的政治爭議。掌控公立學校的教材,就等於掌控政治辯論的基本方法,而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似乎就是有辦法贏得這場控制權之爭。
即使人們偶爾會拒絕接受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韋伯的說法依然可能為真。畢竟只有意志力強大的人才有辦法像前文說的那樣,「間接控制」自己的信念內容。人們在拒絕接受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的過程中,經常會用到克莉絲蒂.達森(Kristie Dotson)所謂的「第三階改變」(third order changes)。[24]第三階改變要求主體「意識到好幾套不同的詮釋學資源,這樣才能在不同狀態下改用適合該狀態的資源」,而這只有在能夠「順利地在好幾套不同詮釋學資源之間切換」的狀況下才辦得到。但是,社會結構往往會妨礙第三階改變,譬如在主流群體主導了公共辯論的時候就很難做到,達森稱這種狀況為提供詮釋資源時的不正義(contributory injustice)。
當社會上有各式各樣的資訊來源,在地社群裡面也有各式各樣的人持續討論各種不同觀點的時候,上述的第三階改變乍看之下並不困難。但事實上,即使同時滿足這兩種條件,我們的意識形態還是很難軟化,有時候甚至會讓我們變得更堅持己見。社會學家賴特.米爾斯(C. Wright Mills)就曾說道:「我們都知道,人們喜歡看那些支持他們觀點的媒體,而人們在大都市中通常也只和觀點相似的人來往。至於和他們看法相異的人,他們通常不會認真對待,也不會在重要的問題上與他們認真交鋒。人們通常覺得吵這種架很沒禮貌。」[25]第三階改變的確就像達森說的那樣「並不容易」,即使你身處的社會表面上相當開放也一樣。[26]
不正義的社會通常都具有一些助長不正義的結構因素。美國作家理查.萊特(Richard Wright)在一九四四年的小說《黑男孩》(Black Boy)的第一部分〈南方之夜〉(Southern Night)中,就生動地描寫了公立學校如何阻礙了弱勢族群用其他的方式去看他們自己:
我當時夢想著去北方寫小說……但這樣的夢想是怎麼來的?我為什麼會覺得自己可以離開家園,闖出一番別人會認可的事業?我知道這塊土地上的黑人生來就帶著標記,不能真正擁有夢想。但我還是覺得必須去個什麼地方、做點什麼事,讓自己真正活著。於是,我在心中築起一個夢,一個整個南方教育體系都刻意扼殺的夢。我有了一件密西西比州砸下幾百萬美元讓我絕對不要擁有的感覺;我發現了一個整部《黑人歧視法》(Jim Crow laws)設法阻止我意識到的東西;我出於衝動做了一件首都裡的南方參議員極力阻止黑人去做的事;我開始做一場國家視為錯誤、學校視為禁忌的夢。當時,同學們覺得我錯了,卻說不清楚到底錯在哪裡。於是我發現外面的世界越來越精采,但我也變得越來越擔憂、越來越緊張。我的同學和老師開始對我說「你幹嘛問那麼多問題?」或者「拜託閉嘴啦」。但我的內心卻開始渴望某種覺醒,渴望用一種我過去認為絕對不會成功,也絕對不能做,一做就會被判死刑的方式活下去。在死寂的南方夜裡,我的生命突然切進了一條錯誤的軌道,我心中的火車頭在我不知道的時候轟隆轟隆地衝下了陡坡,無視身邊閃耀的一切紅燈,無視響徹整個夜空的汽笛、警鈴與尖叫聲。[27]
理查.萊特說他在南方長大的時候,整個學校教育與媒體系統都充斥著認為黑人低人一等的迷思,而且大部分的南方黑人都相信這種迷思。許多結構性障礙讓這些黑人難以用其他概念來觀看自己。這正是達森所說的「提供詮釋資源時的不正義」;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利用學校體系傳播意識形態,讓弱勢族群相信優勢族群比較優越,同時也讓弱勢族群之後更難接受到新的意識形態。
大量證據顯示,弱勢族群的確很容易像韋伯說的那樣,接受握有特權的族群的有問題的意識形態。史丹佛大學心理學家克勞德.史提爾的一系列實驗也證實了此事,之後更開啟了一大堆相關的實證研究。像是有關刻板印象威脅(stereotype threat)的研究就指出,弱勢族群會因為擔心落入負面刻板印象,而明顯影響到他們的表現。這種研究與自我肯定理論的研究彼此獨立,但把兩者加在一起,就可以用科學方式解釋,為什麼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與弱勢族群都會抱持有問題的意識形態。
克勞德.史提爾和約書亞.阿榮森(Joshua Aronson)認為刻板印象威脅源自以下現象:「因為社會上有很多人對你所屬的族群具有負面刻板印象,你一碰到類似狀況時,就會立刻擔心別人可能會用刻板印象來評斷或對待你,或者立刻擔心你自己會坐實這種刻板印象。」[28]史提爾的假說是,當社會的刻板印象認為某個族群不擅長做某件事,該族群的成員在執行相關的困難任務,並想起那個負面刻板印象時,就更容易接受那個刻板印象。史提爾與阿榮森在一九九五年論文中,說明他們讓大學學生在兩種不同環境下進行困難的GRE語文測驗。[I]實驗者對實驗組的學生說,這些題目是要測試他們的「閱讀與語文推理能力」,而對對照組的學生則說,這些題目只是要找出「有哪些心理因素跟解決語文問題相關」。實驗發現,黑人學生在實驗組中的表現遜於白人學生的幅度,明顯地大於對照組。
史提爾與阿榮森認為,由於刻板印象「不會隨時間消逝,日後就可能讓這些學生出於保護心態,進而否定自己在學校與相關知識領域的成就。也就是說,刻板印象可能會讓人們定義,或者重新定義自我,使人無法用學校的成就來評估自己的能力與自我認同」。[29]簡而言之,刻板印象威脅這種無可否認的心理現象,讓研究者以基於自然科學的方式解釋了為什麼弱勢族群會接受握有特權的族群的有問題的意識形態。社會用美國黑人比較笨這一理由,來限制黑人的生涯發展。但史提爾與阿榮森發現的機制指出,除了上述這種阻礙之外,黑人本身也會基於身分保護認知,去相信這種阻礙職涯發展的偏見。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指出弱勢族群的確可能像韋伯說的那樣,很容易接受握有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但卻還完全沒探討背後的機制。所以我還需要再解釋兩件事。首先,我必須解釋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如何控制媒體與公立教育。其次,我也必須解釋為什麼弱勢群體會接受媒體與公立學校所說的主流敘事。
許多理論家已經提出了一些機制去解釋,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如何控制媒體與公立教育。我們先從媒體開始說起。諾姆.喬姆斯基與愛德華.赫曼(Edward Herman)提出了一種「宣傳模式」(propaganda model),試圖在不預設陰謀論的狀況下,解釋為什麼大眾媒體上的「新聞」最後經常帶著強大利益集團具有的有問題的意識形態。[30]他們用它解釋了政府限制媒體與私人公司的方式,以及幾家媒體寡頭之間如何交互作用、過濾報導出來的資訊。媒體在呈現資訊給受眾的過程中必須經過好幾個環節:聯邦政府、地方政府、媒體企業,以及維繫媒體利潤的贊助商,每一個環節都會檢查資訊的內容。想想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每一則廣告,就知道這些環節彼此脣齒相依,讓每個環節中的人很容易聯合起來守護大致趨向一致的利益。此外,每次出現緊急狀態的時候,媒體體系也因為各環節之間的脣齒相依,而能快速地變成宣傳工具。
即使是在現在那些穩固的自由民主國家,還是經常看得到喬姆斯基與赫曼所說的宣傳模式。蓋達組織在二〇〇一年對美國發動恐怖攻擊之後,美國政府就用了大規模的宣傳,讓人民支持美國入侵與恐攻無關的伊拉克。李.阿爾茲(Lee Artz)說,當時許多美國媒體都抱持下面這種共識:
美國媒體公司認為政府的說法顯然有道理,而且有新聞價值,因而正面報導並推廣這些觀點,很多時候甚至用浮誇的方式報導政府發言人提出的文案重點。[31]
《CBS新聞》(CBS news)是美國收視率最高、影響力最大的電視新聞節目。在美國準備入侵伊拉克的過程中,該節目的名主播丹.拉瑟發揮渾身解數去推動這場入侵。他在恐攻之後不久的晚間節目《CNN Tonight》接受霍華.庫爾茲(Howard Kurtz)採訪時說:
我想在這種時候成為社會中正直的一分子,成為愛國的美國人。我希望觀眾一開始能夠先相信我們的政府、我們的總統、我們的軍隊。
過了一年,他又在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四日的《賴瑞金現場》(Larry King Live)訪問中說:
而且你們知道,我相信每個時候都只能有一位三軍統帥,都只能有一位總統。如今,小布希就是我們的總統。無論他要不要對伊拉克開戰,我們全國都會一起執行。而我這位美國公民……更會支持他做出的所有決定。[32]
他認為,當領導人宣布國家陷入危機的時候,媒體的角色不是去檢查領導人有沒有說錯,而是相信領導人的說法,並且用宣傳讓民眾團結起來去支持這位「總司令」做出的決定,無論他的決定背後是否潛藏其他動機。
卡爾.施密特主張,自由主義法律觀讓所有可預見的狀況具備正當性的,但碰到他所說的「例外狀態」(the exception)都得讓位。[33]「我們最多只能把極大的危機,譬如威脅到國家的生死存亡之類的狀況叫做例外狀態;不能說只有滿足某些現實條件,或者只有符合某些設定好的規則,才算是例外狀態」。[34]在例外狀態下,社會無法用符合自由主義的方式來做決策。施密特以一種近乎神秘兮兮的方式說,宣布進入例外狀態的「決斷論者特質」是絕對君主制的特質,不是「自然統合人民意志」的結果。[35]在例外狀態下,人民沒有足夠時間根據充足的資訊來投票。
媒體在自由民主國家的主要角色,就是檢查國家是否真的陷入了例外狀態,因為真正的例外狀態雖然注定正當卻非常罕見,而且從本質上就注定能夠懸置自由民主的各種原則。某些政治理論家認為,當自由民主國家陷入生死關頭,新聞媒體支持服從權威雖然顯然違反民主,卻依然是可以接受的。但在思考這件事之前,自由民主國家的媒體得先負責檢查國家是否真的如政治或經濟菁英所聲稱的那樣,陷入了例外狀態。如果媒體連這項核心職責都不履行,就真的很難說它是自由民主國家的媒體。
戰爭和緊急狀態顯然是例外狀態。因此自由民主國家很喜歡把事情描述成緊急狀態,尤其在想要推動的政策違反了自由民主原則時特別愛用。譬如我在本書引言中提到,密西根州在二〇一一年的《第四號公共法案》,也就是《地方政府與學區財政負責法案》(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School District Financial Accountability Act)中,就說當地進入了緊急狀態。鑒於法案違反了自由民主原則,它的確得聲稱進入了緊急狀態。我們會懷疑,財政上的理由未必足以推翻民主,但許多理論家都同意,戰爭時期可以暫時擱置民主規範。所以美國就把反毒說成「向毒品宣戰」(war on drugs),暗示過程中會以緊急狀態為藉口違反民主規範。[J]總之,政治人物只要想繞過民主審議,都很愛把當下的狀況說成緊急狀態。
當自由民主國家的政治人物非常想推行某些政策,就會說當下狀況已陷入例外狀態。他們會用很多與例外狀態相關的詞彙,譬如讓「緊急狀態管理人」掌管密西根州財政,說得好像那些以黑人為主要人口的城市已經被龍捲風和洪水侵襲一樣;譬如「向毒品宣戰」,說得好像毒品是來自外國的敵人一樣。民主社會的媒體,就是要防止政治人物濫用這些詞彙來訴諸例外狀態。[K]
在美國入侵伊拉克那時,丹.拉瑟是全美最為人尊重的新聞主播之一。在當時,他對戰爭的態度也不是特例。比爾.莫耶斯(Bill Moyers)的紀錄片《買下戰爭》(Buying the War)裡面就摘錄了歐普拉.溫芙蕾(Oprah Winfrey)聲稱伊拉克人民希望美國來解放該國的片段,而這顯然是在做戰爭宣傳。歐普拉說完之後,一位大惑不解的觀眾有禮貌地提出了質疑,歐普拉則回應道:「我沒有在散布宣傳,我只是在陳述事實。」她請全場的聽眾安靜下來,接著明確地說,一切聲稱伊拉克民眾不希望美國入侵的說法都實在太不通情理,然後引發聽眾哄堂大笑。媒體的這種態度,解釋了小布希政府的假資訊為什麼最後能普遍散播,讓美國人強力支持這場戰爭。譬如《華盛頓郵報》在二〇〇三年九月所做的民調指出,有近百分之七十的美國人相信薩達姆.海珊(Saddam Hussein)本身涉入了九一一恐攻,而這正是小布希政府在九一一事件發生的幾個月後不斷散布的說法。[36]
前國防部長唐納.倫斯斐(Donald Rumsfeld)在埃洛.莫里斯(Errol Morris)二〇一四年的紀錄片《非真實告白》(The Unknown Known)中接受採訪。他對莫里斯說:「九一一顯然是由賓拉登手下的蓋達組織在阿富汗直接策劃的。我想美國人對此都相當清楚。」然後,莫里斯拿出我在前述提到的《華盛頓郵報》民調問倫斯斐,後者卻說:「我不記得小布希政府裡有任何人講過這種說法,也不記得有任何人相信過。」於是莫里斯撥放了一段倫斯斐在二〇〇三年擔任國防部長時在白宮發布的記者會錄影。當時,一位記者提到海珊明確否認自己與蓋達組織有任何關係,而倫斯斐反唇相譏道:「是喔,所以林肯也很矮吧。」記者要求倫斯斐直接回應海珊的說法,倫斯斐卻這麼說道:「為什麼要回應他?那只是一個老騙子不斷地重複一樣的謊言,而且還忘記自己幾乎從來沒有說過幾句真話而已。」[37]
事實證明,即使是自由民主國家的政治領袖,也毫無疑問地會用某種方式與私人企業共謀欺騙民眾,有時候甚至會不經意地這麼做。而它們的共謀機制也一點都不神秘。
二〇〇三年的伊拉克戰爭就是個例子。美國的政治與經濟菁英先是濫用新聞自由,去說服美國大眾相信一些缺乏證據支持的觀點,事後又否認自己與那些假信念有關。鑒於這場戰爭花費數兆美元,害死美伊雙方許多生命,並不符合那近百分之七十美國支持者的利益,我們應該可以說這些美國人是在愛國心的影響下,加上海珊被妖魔化,讓他們相信了有問題的意識形態,才會支持該戰爭。上述列出的證據顯示,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確實可以利用媒體與公立學校機制,讓人們相信一些違背大多數人利益的信念。[L]
我得晚一點再解釋握有特權的族群或因掌控媒體而獲利的族群,究竟如何像大量討論政府與企業的文獻所說的那樣影響媒體。但這種現象無疑是真實的。
握有資源的族群可以掌控大眾的主流說法,並不值得驚訝。當握有資源的族群相信這個社會是根據個人的貢獻多寡來分配資源,他們就會相信自己比較優秀,然後這種意識形態就會變成大眾的主流說法。社會心理學有許多重要研究,都是在解釋為什麼人們很容易把權威「專家」的說法奉為圭臬。
在社會心理學研究中,可複製的實驗結果並不多。但有一項實驗不但多次複製成功,而且對我們目前討論的問題很重要——它指出,人們其實並不擅長自主決定自己的信念與行為。這個實驗就是耶魯大學社會心理學家史丹利.米爾格蘭(Stanley Milgram)在一九六〇年代所做的著名實驗。米爾格蘭以大量的實驗結果強力地證實,人們即使看見明顯的反證,也會繼續接受權威人士的判斷。也許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在把自己的意識形態植入主流說法的過程中,就利用了相關「專家」來建立權威性。米爾格蘭的實驗結果證實,「專家」的說法經常會特別有效。
米爾格蘭對實驗設計的描述如下:
這項研究的重點是,當實驗要求對「受害者」施以越來越嚴苛的懲罰時,受試者願意施加多強力的電擊。實驗把電擊設定為學習的一部分,表面上是要研究懲罰對記憶的影響。除了實驗者以外,每一組實驗都由一名被蒙在鼓裡的受試者和一名演員組成。這兩人一開始會各自拿到四點五美元,然後與實驗者閒聊。實驗者告訴他們,科學家目前對於懲罰與記憶之間的關係所知甚少,所以要請其中一位擔任老師,另一位擔任學生進行實驗。但其實受試者擔任的永遠都是老師,演員擔任的永遠都是學生。接下來,實驗者把學生帶到隔壁房間,綁在「電椅」上。
受試者聽到的任務,是教學生記住名單上的一串配對,測試學生是否成功記住,並在學生答錯時懲罰學生。懲罰的方式是電擊;受試者手上有控制器,只要學生答錯,受試者就得調高電擊的強度,然後施予電擊。學生會照著實驗計畫多次答錯,不久之後就會迫使受試者把電擊強度調到最高。隨著電擊強度提高,學生也會說自己越來越不舒服,越來越堅持要求受試者停止實驗。但在此同時,實驗者會明確地命令受試者無視學生的抗議,繼續進行實驗。實驗者的權威不是完全沒阻力的,而是要對抗被懲罰的學生不斷增強的抗議……
實驗者為這項實驗打造了一個栩栩如真的電擊設備,施加的電壓從十五伏特至四百五十伏特分為三十個等級,並在旁邊以「輕微電擊」到「危險!強烈電擊」的文字來描述電擊強度。[38]為了營造設備的真實性,實驗者會先對受試者測試施加四十五伏特的電擊。
最初的實驗在耶魯大學進行。米爾格蘭在實驗後得出,有百分之六十五的受試者最後對「學生」施加了最高強度的「電擊」。後來,他又在一九六〇年代先後對不同社經族群進行相同實驗,一次次地發現人們服從權威的程度高得驚人:
我們一次次地看到好人在權威的面前卑躬屈膝,麻木不仁地做出冷酷而惡劣的行動。那些在日常生活中充滿責任感的正派人士,一旦碰上了權威就被掌控了所見所聞,不加批判地接受了實驗者對當時情境的定義,進而做出殘酷的事。[39]
在解釋弱勢族群為什麼會接受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時,都會碰到一個困難:你得先證實,弱勢族群眼前真的有證據證實其所相信的意識形態是錯的,證實他們看得出這個意識形態導致了社會中許多的不公不義。但米爾格蘭實驗告訴我們,明明有一大堆證據擺在受試者眼前,證實電擊是在做壞事,受試者依然對學生施加了電擊。他們明明看到坐在電椅上的演員不斷抗議被電得很痛,甚至心臟很不舒服,絕大部分的受試者依然按下了按鈕。他們之所以無視眼前的證據、按下按鈕,是因為他們不加批判地接受了身旁的科學家說,這項實驗在道德上沒有問題。因此,米爾格蘭實驗也許可以解決我們所討論的主題中的最大難題。也許,弱勢族群之所以往往會接受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就是因為人們幾乎都會「不加批判地接受」權威人士的看法,尤其是那些偽科學的專業術語。不相信這種說法的人反而很罕見。米爾格蘭的研究提供了一些證據,證明確實有很多族群都容易被技術主義意識形態所迷惑。
米爾格蘭實驗,以及米爾格蘭的老師所羅門.阿希(Solomon Asch)在更早之前所做的一些規模較小的實驗,都顯示人們相當重視權威人士那些帶有意識形態的信念,尤其在權威人士以科學「專家」之姿出現時更為明顯。但除此之外,社會階層也會在潛移默化之下發揮影響,讓握有特權的族群在知識上有利。譬如,蘇珊娜.西格在她即將出版的著作中提醒,人們比較常跟著「我群」(in-group)成員的目光,而非「他群」成員的目光。[40]西格指出,有一些與社會階級相關的無意識知覺習慣,會讓我群成員獲得知識優勢:
我群成員比較容易追蹤我群成員的目光,而非他群成員的目光;他群成員則是會同時追蹤兩者。你追蹤某人的目光,某種程度上就代表你相信這個人關注的事物值得你知道。因此我們可以提出假說,認為這個現象反映出社會評估價值的模式。這種選擇效應塑造了我們的知識情境。
除此之外,分析哲學的知識論最近找出了另一組原因,它也會讓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獲得知識優勢。
有問題的意識形態,會讓相信它的弱勢族群難以採取行動去克服自己面臨的不公不義。馬克斯.韋伯指出,歷史上每個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都相信,自己是因為做出了貢獻才獲得成功。這些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成員,會用他們手中的媒體與教育體系散播這種意識形態,讓社會的主流論述認為社會的資源是公正地根據每個人做出的貢獻,而非出生時嘴裡的金湯匙來分配的。即使每個人的起跑點明顯不一樣,譬如有人一出生就承繼萬貫家財,有時候人們還是會這麼說。而如同韋伯所言,這正是握有大量特權並且因此坐享不義之財的族群,很自然地會有的想法。事實上,對英國樂透得主進行的研究就暗示,社會中的資源分配事實上越為任意而不公不義,人們就真的可能會越瘋狂地堅信社會完全根據每個人做出的貢獻來分配資源。
如果弱勢族群真如前述所說,很容易接受社會中的主流說法,那麼他們真的就很難對抗那個壓迫他們的體制。主流論述在弱勢族群心中築起了一堵高如登天的牆,讓那些無法翻越的人以為是自己無能或不夠努力,並讓少數成功翻越的人以為是他們自己厲害,然後主流論述就會拿這些成功案例當成棋子,在宣傳中繼續鞏固這種意識形態。這樣的騙局任誰都看不出來。
如果說,認定目前的社會符合功績主義的想法,是一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那麼這種信念就會比理性的信念更難動搖。因為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接受這種迷思之後,有很大的誘因去接納那些克服九九八十一難、終於跨越登天高牆取得成功的弱勢族群,並且把這些努力獲得成功的弱勢者,當成支持主流說法正確無誤的證據。此外,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還會發展出一種意識形態,指出大部分弱勢族群之所以無法取得社會資源,都是因為弱勢者的「文化」有問題。
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意識形態,顯然會使弱勢族群難以發展。如果弱勢族群要對抗這樣的結構,就得了解到底有哪些東西正在絆他們的腳。也許弱勢族群在對抗壓迫時,並不必須知道任何一項特定的命題,甚至未必需要知道自己正在受到壓迫。但如果要對抗那道壓迫他們的力量,他們至少必須知道眼前有一道巨大的障礙阻止了他們成功,而且他們不能繼續在失敗的時候怪罪於自己。主流論述灌輸了他們有問題的意識形態信念,阻止他們獲得在抵抗壓迫之前必須先知道的知識。民主社會的辯論重點之一就是資源如何分配,但弱勢族群卻因為接受了主流論述的意識形態,以為社會是根據人們的貢獻來公正地分配資源,而難以在相關辯論中發聲。
現在我們知道,在有著嚴重不平等的情況下,主流意識形態通常是相信社會將公正地根據人們做出的貢獻來分配資源。但由於社會的嚴重不平等違反了正義,這種主流意識形態就是有問題的意識形態。無論我們相信「貢獻」真實存在與否,只要分配方式違反正義,資源就不會是根據每個人做出的貢獻來分配的。不過,這種意識形態在反證的面前拒絕被修正,而且會讓社會中的人們無法看見社會現實。更麻煩的是,這種意識形態阻礙我們看見的社會現實,剛好都與民主辯論的核心主題直接相關。因此,這種有問題的意識形態會給民主帶來麻煩。它對民主辯論的影響相當值得詳細探討。我們一旦了解這種意識形態在民主辯論中扮演的角色,就能解釋為什麼它在資源分配不正義的時候會給民主帶來麻煩。
蕾.藍騰提醒我們,知識權威與實踐權威之間經常有關。[41]用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舉的例子來說就是,醫生開的處方之所以有實踐權威是因為他擁有相關專業知識,也就是擁有知識權威。藍騰指出,法律權威在發表仇恨言論時經常混合使用知識權威與實踐權威。譬如尤里烏斯.施特萊徹(Julius Streicher)的納粹刊物:
在法律上並不具備奴隸法或種族隔離法的實踐權威,在納粹黨的支持下,看起來卻像擁有相關的知識權威,而納粹的出版許可讓這些刊物可以偽稱自己是討論猶太人造成巨大威脅的專家。這些納粹的文宣「看起來像是擁有知識權威」的意思是,它們在這個領域或這個司法管轄範圍中,擁有知識權威所需要的可信度。而這會讓在那個司法管轄範圍中看到相關詞彙的人,以為這些文宣的要求與建議具備實踐權威。
同理,那些掌握社會資源的人很容易相信自己的做法理所當然;他們會用某種乍看之下的知識權威來支持自己的實踐權威,阻止那些沒有資源的人拿到實際上該擁有的東西。在這種狀況下,那些沒有資源的人在知識上與實踐上都處於劣勢。知識論應該去解釋,為什麼擁有資源的人會用知識上的優勢來掌握實踐權威。如果我們像藍騰說的那樣,思考一下知識在討論中所扮演的角色,就能更了解知識權威與實踐權威之間的複雜關係。
我曾在一本書以及與他人合寫的一篇論文中,用更精確的方式辯護過下述主張。這項主張討論的是人們在採取行動時的知識門檻。我們在採取行動時,可能面對許多道門檻,有時候我們滿足了其中的知識門檻,但尚未滿足其它門檻:
知識行動原則(Knowledge-Action):一個人可以對P採取行動,就表示他知道P,反之亦然。[42]
我們能不能對某道命題採取行動,會影響我們與該命題的相關利益。所以知識行動原則關乎,你在某個時間點知不知道P,取決於你當時在做哪些決策。從知識行動原理所推出的這項結論可以稱為知識的利益相對性(interest-relativism),有時候也可以稱為「實用侵入」(pragmatic encroachment)。
下述這個由哲學家安赫爾.皮尼留思(Ángel Pinillos)所做的實驗,讓人們開始討論知識的利益相對性。[43]他把亞利桑那大學的大學生分成兩組,讓七十七人看以下的第一段「校對出包風險低」(Typo-Low)敘述,另外六十七人則看以下的第二段「校對出包風險高」(Typo-High)短文:
校對出包風險低:彼得這位優秀的大學生剛剛寫完一篇兩頁長的英文課報告。報告明天就要交了。彼得的拼字能力很好,而且手邊也有一本字典,可以用來檢查報告裡有沒有錯別字。其實拼錯字不會有什麼問題,老師要的只是草稿,不在乎裡面是否夾雜幾個錯字。但彼得還是希望盡善盡美。
校對出包風險高:約翰這位優秀的大學生剛剛寫完一篇兩頁長的英文課報告。報告明天就要交了。約翰的拼字能力很好,而且手邊也有一本字典,可以用來檢查報告裡有沒有錯別字。他一旦拼錯字就麻煩了。英文課的老師很龜毛,專注完美近乎苛求,說過只要報告裡有錯字就別想拿A。此外,約翰此時千鈞一髮,他這份報告如果沒有拿A,這門課就拿不到A;如果這門課沒有拿A,他就會失去獎學金;而如果沒有獎學金,他就沒辦法繼續上大學。約翰就讀大學,是他和家人用大量犧牲換來的。所以約翰知道,這篇報告中有沒有錯別字對他極為重要。
受試者看完短文之後,被要求立刻回答以下問題:「你認為彼得/約翰要校對多少次,才會知道那篇報告沒有錯別字?」然後,他們要將答案填在空格中。皮尼留思發現,兩組受試者填出的數字在統計上有明顯差異;校對出包風險高的那組所填的中位數是兩次,校對出包風險高的那組所填的中位數卻是五次,也就是約翰必須校對五次才能知道報告沒有錯字。歐芙拉.梅西勒斯(Ofra Mayseless)與阿里.克魯蘭斯基(Arie W. Kruglanski)已用社會心理學證據強力指出,我們預期人們在處理攸關重大利益的決策時,會在根據信念做出行動之前蒐集更多證據。[44]而且,如果知識會構成行動的門檻,自然也可想而知,人們在處理攸關重大利益的決策時,必須先蒐集多一點證據,才能知道可以根據某些證據來做決定。
知識的利益相對性會直接影響到人們的政治行動。假設某位員工相信自己上班的公司剝削勞工,正在想要不要根據這項信念去組工會。接下來,我們假設只要該公司老闆的確占了員工便宜,這位員工就能說服同事加入工會;如果老闆沒占員工便宜,這位員工就無法說服同事加入工會。這個時候,這位員工就面臨著要不要冒著丟掉工作的風險去組工會的抉擇,而這會讓他更難發現老闆是否真的在占員工便宜。知識的利益相對性,會讓被壓迫的族群更難採取行動減輕壓迫。
當社會事實上充滿許多違反正義的不平等,知識的利益相對性就會讓聲稱該社會符合功績主義的意識形態,影響到民主辯論。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會因為相信功績主義意識形態,而相信自己理當擁有當下的地位。這套意識形態抗拒理性修正,並讓相信它的人們看不見社會中的不公不義,讓他們認為不需要去做那些違反自己價值觀的事情。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的實踐權威,至少會給他們一套乍看之下的知識權威,而這套乍看之下的知識權威又會回頭強化他們的實踐權威,讓他們因為這套實踐權威而在知識上獲得更多優勢,更不需要承擔風險。
克莉絲蒂.達森把「知識的壓迫」(epistemic oppression)定義成「在獲取知識的過程中排除某些群體,或阻止人們獲得能夠貢獻知識的地位,因而使社會的知識少了一大塊」;其中,所謂的「排除」則是指「阻礙主體的知識主體性,使其難以參與既有的知識社群」。[45]如果知識與利益相關,那麼那些經常因為社會處境的關係而必須在討論中爭取對自己非常重要的利益的族群,就承受了達森所謂的知識的壓迫。知識的利益相對性解釋了為什麼沒有資源的人會承受知識的壓迫。這至少部分解釋了自我強化機制是怎麼控制懲罰機制與資訊傳遞方式,而這些機制又如何鞏固權力與既有優勢。
知識在什麼時候會與利益相關?對我們的討論而言,答案並不重要。對於這個問題的每一種解釋,最後都會導出很類似的結果,而且都會同樣嚴重地損害相關人士的知識。[M]不同解釋之間的差異只在於(1)利益對知識判準的影響有多大,以及(2)影響從何而來。
利益對知識判準的影響有多大?實證研究得出兩類不同的結果。安赫爾.皮尼留思的研究屬於第一類,指出當事人實際上面臨的風險,會大幅影響當事人在怎樣的狀況下才算擁有知識。但第二類研究的結果則不同;研究者發現,只有在處理重大利益的重要決策上,利害關係與知識判準之間的關係,在統計上才會夠顯著。
不過我們目前的目標,是指出弱勢族群在辯論社會是否以正義的方式分配基本資源時,處於知識上的劣勢。這類議題會嚴重影響弱勢族群的利益,而且也是茲事體大的政治議題。因此,即使這類現象只會在涉及重大問題的高風險狀況下發生,我們所說的狀況依然為真。在經過十多年的討論後,幾乎所有人都同意,在決定如何處理重大問題,譬如如何處理社會資源分配這類政治爭議時,的確會發生這種現象。
關於我們什麼時候會因為當事人所做的行為,而判定當事人並沒有根據知識來做出某件事,有好幾種不同的解釋。我把重點放在其中三種,這三種都指向同一個結論:那些因為社會處境而必須爭取重要資源的族群,在爭取這些資源的時候,更容易被認為他們的行為並非根據知識。也就是說,這些族群容易受到克莉絲蒂.達森所說的「知識的壓迫」。
第一種解釋來自哲學家布萊恩.威特森(Brian Weatherson)。[46]他認為,無論討論的問題是否攸關自身的重大利益,同一個證據都能給人夠好的理由,去以同樣的程度相信一則信念;但我們碰到攸關重大利益的事情時,就會提高「完全相信」某則信念所需的門檻。人們得完全相信某則信念才能依此付諸行動,也需要完全相信某則信念才能把那則信念當成知識。威特森的論文試圖在不懷疑知識本身純潔性的前提下,解釋「實用侵入」的現象如何發生。那些因為社會處境而必須爭取重大利益的人,需要獲得更多的證據才能完全相信某項信念,而當他們沒有完全相信,就既無法依該信念採取行動,也無法將其視為知識。[N]
如果我們不管這項解釋可能衍伸出的其他問題,那麼這項解釋顯然也表示「知識的壓迫」的確存在。位於高風險狀態的人在爭取資源時,需要更高標準才能完全相信某道信念,因而傷害了他們正確了解事情的能力。如果弱勢族群在討論社會資源分配的時候的確會承擔更高風險,我們就可以合理地說,前述提到的知識的利益相對性會讓他們在這個時候處於知識上的弱勢。
第二種說法,則在不承認知識的利益相對性的情況下,試圖解釋背後的現象。我以前曾將這種解釋稱為「信心動搖」(confidence shaking)。[47]它指出人們在攸關重大利益的議題上,會因為壓力而失去信心,以為自己相信的信念「不足以被視為知識」。[48]不過,既然只有完全相信的信念才算是知識,「信心動搖說」的結論依然如下:因為社會處境而必須爭取重大利益的人在知識上處於劣勢。我過去曾說,這種說法並沒有完全解釋讓人提出「知識的利益相對性」的那些現象。但根據這種說法,某些系統性的知識壓迫顯然還是存在。
第三種說法屬於某種「錯誤理論」(error theory),它也在不承認知識的利益相對性的情況下,試圖解釋背後的現象。[49]我們常說,人在處理重大利益的決策時,很容易產生一廂情願的想法,譬如交戰雙方的軍人經常都相信自己那方會勝利。而當某人做重要決定時,沒有進一步蒐集更多資訊,而是用「本能」來下判斷,我們就很容易認為這個人只是在一廂情願而已。因此,我們很可能誤以為許多人在處理重大利益的決策時並未擁有知識,只是根據一廂情願的想法去做事,因而認為知識與利益之間有相對性。
有一些證據支持這種說法。譬如政治學者馮雅康(Archon Fung)與知識論學者珍妮佛.內格爾(Jennifer Nagel)就主張,前者所謂的「激烈的審議」(hot deliberation)會產生正面的效果。[50]馮雅康認為,「激烈的審議,也就是由利害相關人士參與,影響公權力行使的審議,通常會讓過程更理性」。[51]但這並不表示資源貧乏的人在審議時具有優勢。首先,正如馮雅康所言,「擁有資訊的成本非常高」,[52]很多原因都會讓資源貧乏的人更難取得資訊,即使他們真的會因為涉及自己的重大利益而在討論中更理性,似乎也無法彌補這方面的弱勢。其次,在那些與參與者的利益相關的重要民主審議與公民參與案例裡,資源貧乏者總是非常需要議題所討論的利益,資源豐沛者卻不太需要。因此正如前述所說,即使資源貧乏者事實上比資源豐沛者更理性,資源豐沛者還是很容易誤以為資源貧乏者只是一廂情願而已。[O]最後,最重要的是,激烈的審議會讓人深思熟慮的說法,其實還是預設了自身利益與議題大幅相關的人需要滿足更高的門檻,才能算是擁有知識。珍妮佛.內格爾就說過,這表示當各方擁有的證據相同時,自身利益與議題大幅相關的人會比較難認為自己擁有知識。[53]議題與你的重大利益越是相關,你的認知負擔就越大。[P]
在米蘭達.弗里克提出的「知識的不正義」中,有一種在前一章出現過,那就是詮釋的不正義。[54]當社會系統性地阻礙某個群體去獲得正確描述社會現實所需的資源時,就出現了詮釋的不正義。此外,還有另一種知識的不正義是「聆聽者出於偏見,而低估了發言者言論的可信度」,被弗里克稱為證言的不正義(testimonial injustice)。[55]弗里克在整理證言不正義會造成哪些傷害時指出,知識只要涉及「知識信心」(epistemic confidence),「無論影響的是知識的信念條件,還是知識的證成條件」,都可能會碰到證言的不正義。[56]她明確指出這種情況會讓人「真的失去知識」。此外,她還探討了持續失去知識信心會造成哪些後果;譬如,我若是一直因為缺乏自信而失去知識,我就會開始懷疑自己的能力,而且我的懷疑可能並沒有錯。這樣的過程可能會讓我開始懷疑自己的價值。[Q]
無論是知識的利益相對性,還是我討論過的其他解釋,都不直接涉及偏見帶來的問題,因此都不算是知識的不正義。但這些解釋的確指出,在爭取資源時因為其社會處境而必須爭取重大利益的人,往往會在政治場域「失去知識」。它們都點出處於弱勢如何傷害人們理解事情的能力。所有用其他方法解釋「實用侵入」所描述的現象的說法,包括各種脈絡主義的解釋,都指向弱勢者會承受知識傷害,無論傷害是不是偏見造成的。即使根據前述的「錯誤理論」,因為社會處境而必須爭取重大利益的人其實擁有知識,只是被其他人誤判為沒有知識,依然表示這些人在爭取資源的時候會在知識上處於劣勢。
欠缺社會資源的族群所面臨的知識困境,妨礙了他們採取行動。學校告訴他們這個社會符合功績主義;出了社會之後他們又碰到一堆充滿自信的菁英,看起來就像是在說,因為他們比較有自信,所以本來就應該坐擁大量的社會資源。當主流意識形態相信,富人擁有的資源完全是他們努力工作掙來的,弱勢族群在民主辯論中就變得很不利。菁英族群為了自己而打造出來的意識形態,把弱勢族群面對的不公不義解釋成了合理的事情;而當你缺乏知識,你就無法做出相應的行動。所以,無論弱勢族群是因為什麼原因而缺乏知識,只要上述任何一種讓他們缺乏知識的解釋是正確的,都表示他們會因此難以付諸行動去改變自己的弱勢狀態。只要菁英族群的意識形態繼續用其他方式解釋了為什麼弱勢者處於弱勢,只要掌控監獄與警察的力量可以對弱勢者施以報復,弱勢者可能就會繼續因為處於弱勢而無法獲得某些知識,無法知道社會上的某些不義正在傷害自己,更無法付諸行動翻轉人生。
無論是知識的利益相對性,還是其他解釋同一現象的說法,都點出了「知識的壓迫」為什麼會和每個人的相對處境有關。從屬於他人者所發表的看法不僅一般而言更難被當成知識,他們在發言時還得考慮自己的身分、家庭等世俗大小事。他們在某些情況下,試圖讓自己對某些命題的看法成為知識的時候會碰到障礙,而這些狀況不會在握有特權的族群身上發生。這符合「知識的利益相對性」的預測。如同我在前文所說,弱勢族群在對他們而言「相當重要的現實問題」發表意見時,意見會更難被當成知識;[57]在必須根據某些事實做出重要決策時,也會更難被別人認為他們真的知道那些事實。這種在特定情況下會更難知道特定事實的現象,就是「知識的壓迫」。[58]
雖然我在其他地方概述過的框架,很適合拿來講述「知識的壓迫」注定與每個人的相對處境有關,但要說明會影響當事人知識的權力、從屬關係及利益,卻不能只是簡單點出當事人在當下狀況的「實際利益」就好。[59]舉例來說,如果某位女性只要沒有把晚餐煮成某種特定的樣子就會被打,晚餐的樣子就會嚴重影響到她的利益。不過,這個例子似乎不是很適合拿來說明,為什麼地位較低的人得滿足更高的門檻才算是擁有知識。[60]「利益相對性」的框架讓我們看到,權力與利益如何在人們面對某些重要的實際問題時,阻礙人們獲得相關知識。這種框架提醒我們,認知主體的確有可能會因為處於某些狀態、思考某些問題,而失去相關知識。但我們還得多說很多細節,才能解釋這類現象實際上會造成那些重要影響。
無論利益對知識的影響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那些影響都會讓原本已經受壓迫的族群變得更不利,而這對民主而言很重要。當你提出了一項宣稱,我們都會覺得你知道那項宣稱在說什麼。所以我們會覺得「泰隆去參加舞會了,但我不知道泰隆去參加了舞會」這種帶有摩爾悖論(Moore’s paradox)的句子很詭異。「宣稱」這種語言行為的特質,就是你在提出宣稱的時候,意味著你知道那句宣稱的意思。因此很多哲學家都接受下述概念:
知識的宣稱標準(Knowledge Norm for Assertion):你一定得知道P,才可以宣稱P。
知識的宣稱標準點出,人不能宣稱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宣稱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就會被批評。這就是宣稱的本質。所以「泰隆去參加舞會了,但我不知道泰隆去參加了舞會」這句話超級詭異,它先聲稱了某件事情,隨即立刻否認自己知道那件事情。
不過這項標準並不表示,內容為假、沒有好理由支持或言不由衷的宣稱就不是宣稱。我們在玩遊戲時犯規當然會被罵,但這不表示我們沒有在玩遊戲。
知識的宣稱標準,加上知識的利益相對性或加上任何對該現象的其他解釋,都告訴我們,弱勢族群會在民主審議中受到嚴重阻礙。在討論會影響到弱勢族群的政策時,我們會輕乎弱勢族群的主張,以為他們口中的社會不正義只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只是用來掩蓋自己的個性缺陷的藉口。社會上普遍接受的功績主義意識形態更加強了這種誤解;它使我們難以理性評估那些可能推翻這種意識形態的社會不正義是否存在,同時也讓我們認為那些聲稱社會不正義的說法都只是一廂情願。[R]近年有許多知識論研究都發現,弱勢族群參與民主政治時,承受了額外的認知過程劣勢。只要現實環境違反正義,各方就幾乎無法平等地理性討論如何分配社會資源。
荷西.梅帝納(José Medina)強調,弗里克提出的「詮釋的不正義」不僅會使弱勢族群看不見自己受到的壓迫,也會讓握有優勢的族群看不見自己就是參與壓迫的共犯。譬如,腦中沒有「白人特權」(white privilege)這一概念的美國人,看不見這個社會以犧牲白人以外的人為代價,賜給他們的好處。我討論的知識不正義與弗里克所說的知識的不正義,雖然在形式上並不相同,但問題與梅帝納指出的異曲同工:我所說的知識不正義,不僅會影響被壓迫的族群,也會影響其他族群。只要社會的各族群之間階層分明,政治審議就會和握有特權的族群的重要利益很有關係。舉例來說,握有特權的族群並不想做不正義的事情,但意識形態讓他們以為社會符合功績主義,即使他們真的做了不正義的事情,他們也看不出來。如果某些事情的不正義明顯到他們也看得出來,他們則會說那些事情完全符合正義。因此,他們不會認為自己其實和弱勢族群一樣具有認知障礙。被壓迫者因為欠缺自信而難以擁有知識,握有特權的族群則因為過度自信而難以獲得知識。[61]
《高吉亞斯》篇裡面的蘇格拉底說,暴君並不真正擁有權力。蘇格拉底的意思可能是,暴君缺乏實現目標的能力。他指出,我們不會覺得一意孤行的傻瓜,和那些能夠成功實現最深層目標的人一樣有力量。而暴君的狀況就跟一意孤行的傻瓜很像;暴君自顧自地做他認為最好的事,但他之所以會淪為暴君,就是由於欠缺知識,無法完成事實上最好的事。菁英族群也是這樣,有問題的意識形態讓他們沒辦法獲取某些知識,少了這些知識,就無法實現他們最深層的目標。
克莉絲蒂.達森在一系列的論文中指出,美國的黑人女性主義者從二十世紀初以來,就一直在呼籲人們注意處於弱勢會傷害人們理解世界的能力。她舉的例子是,處於弱勢會降低人們的知識信心。她認為,如果人們都不把你說的話當成可靠的理由來源,都把你「當成隱形人」,你就會開始懷疑自己相信的事物,然後就會像我在前文對「信心動搖」現象的討論那樣,開始認為自己的信念不能算是知識。此外,達森也清楚地整理了黑人女性主義者發現的,這類問題在整個二十世紀如何妨礙人們做出行動。達森的研究顯示,這個分析哲學知識論在二十一世紀重視的重要主題,黑人女性主義哲學家已經關注了一整個世紀。
我們通常用獨立於政治意義的方式,來探索那些涉及政治的知識、行動、宣稱彼此之間有哪些關係。但它們之間的關係顯示,某些意識形態真的就是會給民主帶來麻煩。因此,知識、行動、宣稱之間的關係,對於研究意識形態的理論非常重要。探討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讓我們找出一條重要道路,解釋為什麼知識就是權力。
人們可能會以為,分析哲學的知識論應該要嚴謹但沒那麼重要,而研究意識形態的理論則應該很重要,但沒那麼嚴謹。不過我們可以看到,有一部分、事實上是很大一部分的分析哲學知識論,其實變成了意識形態理論的實驗場。分析哲學知識論學者用脫離政治的虛構例子去討論知識應該具備哪些抽象結構,反觀,女性主義知識論學者卻像前述提到的那樣,會用現實中的例子來研究相同問題。如果知識論是一門解釋我們什麼時候會正確地形成信念的學科,它就一定會位於意識形態理論的核心。
我們討論的重點,是有問題的意識形態如何產生。目前我已經論證的是,這類意識形態源自某些團體認同,而這些團體認同源自某些極度不平等的環境,後來又被教育與媒體體系不斷鞏固。到了下一章,我要討論的則是,為什麼菁英族群真心相信自己自己比較優越,真心認為讓自己獲得優勢的體系是正義的。當然,並不是所有團體認同都會生出有問題的意識形態;譬如,從真正能算是民主的社會中出現的團體認同,就不會催生出有問題的意識形態。
史蒂芬.達爾沃把尊重分為兩種,一種是「承認尊重」,一種是「評價尊重」。承認尊重是指人們在平等狀態下,「以第二人稱的方式,認可另一個人的觀點具有權威性」。[62]只有認同民主的人才有辦法進行民主審議,而認同民主就得把其他人提出的理由當成理由,得足夠重視其他人所持的觀點。認同民主,並不會讓你拒絕宗教多樣性或文化多樣性;反而是會讓你無法接受那些把宗教和文化分成三六九等,認為猶太教徒比天主教徒更高尚的思維。這類思維正是有問題意識形態的根源。
盧梭在《懺悔錄》(Confessions)中提過他對一項驚人事實的看法:「我們的思想、感覺、甚至是行動,都無意識地受到⋯⋯身邊細微變化的影響」。他說,他打算寫一本書,討論如何「預防、扭轉、修正」那些「在推理時導致錯誤」的潛意識慾望。[63]我們可以說,這表示盧梭想寫一本書,討論環境如何「在潛移默化之下影響」我們,討論我們對世界的各種期待交織而成的網,如何讓理性誤入歧途,最後讓我們犯下道德錯誤。盧梭想找出一些方法,讓我們接受一套不會引發道德錯誤的社會模式。他沒有寫完,但我們至少可以幫他補上其中一大部分。如果我們的身分認同,是建立在一種讓我們錯估資源分配的社會腳本上,如果這個社會腳本分配給我們的資源數量,根本通不過理性反思的考驗,那麼這個社會腳本通常就會讓我們產生不通情理的期待。因此,我們在建構自己的身分認同時,應該避開那些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觀念,以免自己幫那些不通情理的期待找藉口。這是避免自己形成錯誤信念,並因而犯下道德錯誤的最好方法。[S]
本書的論證認為,民主的先決條件就是盡可能地降低物質不平等。只要存在嚴重的物質不平等,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就會產生一種意識形態,認為自己比較優越。人們很容易以為這只會影響到民主審議,但其實任何形式的民主都逃不過它的威脅。
前文的討論告訴我們,有問題的意識形態,有利於握有大量特權的菁英族群獲得更多物質利益。但其實,菁英族群因為錯誤的意識形態而付出的代價,遠比他們所獲得的物質利益更大。以違反正義的方式獲得優勢的族群,無法相信自己的行為違反正義,所以才會編出一套故事欺騙自己,說自己所做的事有正當性。即使他們似乎想幫助別人,錯誤的意識形態也會讓他們「變得虛偽」。有問題的意識形態,讓菁英族群去支持某些一旦知道背後真正的原因就不會支持的政策。就此而言,有問題的意識形態,威脅了他們的自主性。[64]
一般認為,自主性的經典概念來自康德;這種概念說明,做出行動的人只有在理性思考接受了行動的理由,他的行動才算是自主的。我必須以我自己的意志思考,根據我接受的理由來行事,那件事才是我自主做出的。如果這種說法沒錯,那麼菁英族群持有的意識形態,就真的會損害他們的自主性。如果大部分的菁英族群都擁抱了錯誤的意識形態,他們就會根據某些有欠思考的動機去做事,而且不會發現自己只要理性反思一下,就不會接受那些動機。他們的行動不是自主的,他們並不是在反思之後接受了自己的行動理由,然後才去行動。[T]因此,錯誤的意識形態會阻礙自主行動,即使是菁英族群也逃不過。菁英族群的意識形態剝奪了弱勢族群的物質自由,也損害了對菁英族群同等重要的自由。
即使不用康德提出的自主性概念來思考,而且不牽扯到審議方面的問題,錯誤的意識形態依然會給民主帶來麻煩。我們的利益經常包含去做對的事情,所以錯誤的意識形態會讓握有大量特權的族群難以實現核心目標。弱勢族群會因為接受了菁英族群的意識形態,而做出傷害自身物質利益的事情。菁英族群則會因為錯誤的意識形態,而違背自己的道德利益。不平等會讓每個人的認知都出現問題。
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嚴重不平等,都與種族之間的差異是不同的東西。只要每個種族的文化都夠民主,就可以在消除嚴重不平等的情況下,保留各種族間的差異。我們通常會以為只有接受了某套普世性道德規範的人,才能算得上民主;[65]但我們有沒有辦法在不使用這種啟蒙時代世界觀的情況下變成民主的人,其實並沒有定論。而且從歷史上來看,這種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規範,似乎很容易因為某些原因而排除掉那些不認同這些規範的人。
十八世紀的德國哲學家約翰.戈特弗里德.馮.赫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批判啟蒙運動。以撒.柏林(Isaiah Berlin)在〈赫德與啟蒙〉(Herder and the Enlightenment)中指出,赫德認為人類的身分來自文化、語言與實踐。許多人都知道赫德相信語言與思想有關,語言一旦消亡,某種世界觀就隨之消失。不同的語言與不同的文化,就會孕育出徹底不同的身分。而且,赫德的反啟蒙立場還讓他堅信,「不同的文化與不同的社會中的人,不僅會抱持不同的價值觀,彼此的價值觀還會不可共量(incommensurable)」;[66]既然價值觀不可共量,不同的身分認同也就無法排出高低優劣。因此,赫德對殖民主義深惡痛絕,[U]堅決反對強迫一個族群接受另一個族群的文化與宗教。[67]赫德抱持的價值,是一種可以兼容文化或族群特殊性的民主價值。當然,人們如何在差異中彼此容忍,這樣的大哉問已經超出了本書的討論範圍。
我在第五和第六章已列出了政治意識形態的一些基本知識論概念。而我認為有一種方法可以解決這種拉.波埃西所說的「自願為奴」問題。[68]在社會存在嚴重不平等,譬如資源分配差異甚大的情況下,因不平等而受益的菁英會獲得某種知識上的優勢,然後這種優勢又會像藍騰說的那樣,變成實踐上的優勢。這些族群會利用知識與實踐上的優勢,來宣稱自己在專業知識無法決定的價值問題上,也同樣具備專業。他們會用乍看之下的專業能力和手中的資源,來影響媒體和學校所傳播的觀點,藉此傳達並實現他們所持的意識形態。接下來,我們就用一個實際出現過的例子,來細細探討這種事究竟如何發生。